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决定将一处横贯在“南水北调”工程必经之路上的厂房强制拆除。
据介绍,夏某在和一家商贸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后,取得了这块土地30年的使用权,并在这块地上盖起了食品厂。
2007年2月,商贸公司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将夏某告上法庭。
丰台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食品厂占用的土地是国家“南水北调”重点工程的必经之道,双方的土地租赁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随后法院作出裁定,要求夏某及食品厂将该土地上房屋、地上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并将土地腾退。
然而,夏某却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定书。法院工作人员上门评估时,夏某驾驶一白色捷达车撞翻一名法警并撞伤多人。此后,夏某下车后仍挥舞菜刀向法院工作人员乱砍,夏某的兄弟等人还动用木棍对法警进行殴打,所有在场法警均受外伤。夏某兄弟二人采取暴力手段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已将其转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此后,丰台法院执行庭经研究决定强行拆除夏某的厂房。可夏某的父亲仍然表示,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他将“以死相拼”。然而,承办法官给双方耐心地双方做工作,原告商贸公司也表示愿意赔偿部分食品的损失8万元,夏某的父亲终于同意法院拆除地上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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