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7月1日起,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始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对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实行环保标志分类管理。
今后,在用机动车辆进行初次登记、注册上牌时,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将对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达不到“国Ⅰ”的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环保标志结合机动车排气年检,在年检时发放。
根据杭州市政府此前公布的《杭州市区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杭州市7月1日后将适时在风景名胜区和主城区的部分主要路段对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排放车辆采取限行措施,以加快老旧车淘汰。新车则一律执行“国Ⅲ”标准,控制新车的污染排放量,改善市区空气质量。
同时,对市区以外来杭车辆加强路检,对超标排放的车辆责令其限期离杭;对长期在杭的外地车辆根据排放状况核发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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