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10名华裔艺术家因为长期遭到警方无理拘捕及歧视,联合状告72名纽约市警总局警员,有关案件日前于纽约联邦南区法院审议,原告人要求每人100万的赔偿,纽约市府认为不能接受,建议每人赔偿仅数千元,结果因为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将于8月再度上庭。
此案于2005年5月,最先由4名艺术家王越(Yue Wang)、沈伟(WeiShen)、姚继成(JichengYao)、陈竟仁(JingrenChen)提出,当时涉及的被告警员共有12名,经过两次扩大诉讼后,原告人增加至10人,被告警员亦扩大至72人。
除了一人身在外州,原告的9名艺术家6月28日均上庭听审,主审法官指出,看过双方的诉讼文件,发现原告的要求太高,被告的赔偿过低,但他会尽力协助双方达成一个和解协议。
原告代表律师卡麦隆(DonaldE.Cameron)首先发言,因为一次大型诉讼,法院判决警方不能随意拘捕艺术家,不过,警方如今却以其它理由,如“阻碍交通”、“违规搭设”等去拘捕艺术家,而在这宗案件中,受害者全是华人,明显警方的执法有族裔歧视之嫌。
代表纽约市政府的律师表示,在起诉书上提到的65个案件,绝大部分都是“行为不检”被罚,其中主要是开罚单,只有4宗是以刑事罪名被起诉。不过,卡麦隆回答法官询问时指出,有超过一半的涉案案件,艺术家都在警局被关了一晚以上。
最后双方进行闭门商讨赔款协议,原告方提出每人要求100万的赔偿,但政府一方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的数额,反过来只愿意每人赔偿少于一万元的金额,艺术家代表姚继成会后指出,政府的赔偿根本不能接受,只是在敷衍他们,他说可以就赔偿金额作出磋商,但必须有诚意。
根据法院文件,这10名华裔艺术家都是在曼哈顿的42街与百老汇大道或是7大道时报广场附近设摊,画像以人物肖像画为主。(程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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