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本市共收缴各种野生动物3274只
近日,从北京市园林绿化部门了解到:2007年上半年,林政稽查大队受理各类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7件,其中受理举报案件32件,自查案件25件,案件处理率达100%。
据悉,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林政稽查部门共开展了5个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包括通过对医药企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专项检查;开展打击高速路旁兜售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两节”期间开展对餐饮企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专项检查;开展打击非法交易及狩猎野生鸟类行为专项检查;进行驯养繁殖单位野生动物保护安全大检查,半年来本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了明显提高。
北京市林政稽查大队孔令水队长表示:上半年我们查处收缴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蜂猴、避役、蟒、蛇等5种7只(条);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百灵、煤山雀、红点锦蛇等31种3267只(条)。
再一次跟随市林政稽查大队、市森林公安局、工商执法大队对丰台区南鼎村非法鸟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查获野生鸟类5种23只,其中包括市二级保护鸟类百灵1只、煤山雀1只;国家保护的“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画眉11只、金翅9只、银耳相思鸟1只。在现场看到,有7只画眉被关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小鸟们被紧紧地挤在一起,头部被笼子卡出了血,其它小鸟的腹部、腿部、翅膀等部位也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在此提醒广大养鸟市民,购买饲养野生鸟类也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当于实物1—10倍的罚款。
近些年来,有些人对“天上飞的、路上跑的”都得尝尝。山珍野味的确有一批追捧者,但食用未经动物防疫机构检验检疫过的动物,特别是一些野生动物,在疫病传染方面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专家们再次强调,人们应当抑制自身对“野味”的无限食欲,革除不良的饮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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