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轧死人 警方成被告”追踪
聋哑证人出庭讲述地铁命案
郭晓明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本报曾经报道,乘客段选托在高峰时间坠落地铁站台死亡,其家属质疑事故调查结论,因此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后称公交分局)告上法庭。
去年10月23日周一早晨6点40分,段选托在苹果园地铁被进站列车碾轧身亡,公交分局在事故调查中称段选托“跳下”站台。段选托的家属认为此判断含有自杀意味,影响了赔偿等问题,因此提出诉讼,要求警方撤销调查结论,并重新认定。
该案此前开庭时,公交分局称,认定段选托跳下的主要依据来自两名现场目击者。两名证人一个17岁,一个是聋哑人。在原告方的要求下,法院同意两名证人出庭。但昨天只有聋哑人魏某到庭,警方说,由于媒体报道对17岁的中学生产生压力,该学生父亲不同意他出庭作证。
法庭特意为聋哑人魏某找了手语翻译。开庭后,段家人的律师首先询问魏某是否接受过正规的手语培训,在得到魏某上了8年聋哑学校的答复后,询问才开始。经过手语老师的翻译,魏某表示,事发时他和段选托并肩站着,相距不到20厘米,段当时在看报纸,还打了电话;另外,现场人很多。
此后,魏某一度弄错了地铁行驶的方向。为了进一步调查,法官让魏某进行了现场模拟。模拟过程中,魏某说,他看到了段某掉下站台,但没有注意到段的腿部动作。
段家人指出,魏某的说法有矛盾之处,现场没有报纸,也没有手机,关键的是,魏某没有看到死者是“跳下去”的。警方则表示,魏某的证言可信。
该案昨天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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