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流域限批”能否成为“杀手锏”?
潘岳:“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
潘岳坦言:“对于这些举措能否扭转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先积累后发展’的思路,我并不乐观,因为环保局的权能太有限。
潘岳认为,不管是“区域限批”还是“流域限批”,都只是比以前的环境执法手段略狠一些而已。“以前是让你关停并转,我走了你又故态复萌,我拿你没办法;现在是你不关,其他的项目就不给你批,你为了保一个亿可能要损失十个亿,你自己衡量得失。这确实更有效一些,但和现在的严峻形势比真是相差太远了。然而,这是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环保总局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
二问:水污染为何“越治越污染”?
潘岳:“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今年入夏以来,接连发生了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暴发事件,这不是偶然的突发性事件,而是传统的发展模式积累的环境成本到了临界的时刻。矛盾最激化、最早爆发的领域就是‘水’,因为它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命脉,又是人民生存的命脉。水资源恶化趋势远远比人们想象来得快。如果我们不能够更有效地治理环境,恐怕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完成之前,就将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潘岳诉说了自己的“水之感慨”。
年年治污,年年污染,治理速度远远赶不上水污染速度,环保部门在其中扮演了无奈的角色。潘岳说,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但目前环保总局负责督查的人员远远不够,设备老旧,强制关停处罚权又没有,地方环保局又经常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为什么我们发起了这么多行动,花了这么多的钱,下了这么大的决心,仍然逃脱不了这个怪圈?老百姓在问,我们自己也在问。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目前‘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争权不断,推责有余。这个部门管调水,那个部分管污水处理;这个部门管农业污染,那个部门管工业污染;这个部门管技术资金,那个部门管发展资金。”
潘岳认为,不建立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管理机制,就不可能执行有效率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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