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自曝四个问题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布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针对公司治理存在的4项有待改进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
贵州茅台目前董事为14人,其中股东董事11人,独立董事2人,内部董事1人。
贵州茅台本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2002年11月届满。当时为确保相关工作正常开展,顺利完成各项工作,贵州茅台200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延至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为止。截至目前,由于控股股东及相关部门未确定其推荐的贵州茅台下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因此贵州茅台尚未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贵州茅台在整改措施中提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控股股东及主管部门一起积极推进,力争解决上述问题,并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整改责任人。
针对公众关心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的问题,贵州茅台董事会表示将尽快通过控股股东,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推进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
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和“部分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须进一步完善”两项有待改进的问题,贵州茅台提出将建立更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方式,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同时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将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根据规定要求,对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予以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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