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敦煌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原主任龚开成贪污受贿案,由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敦煌市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龚开成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经过一整天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酒泉揪出“第一贪”
现年59岁的龚开成在案发前的1996年至2006年,一直担任敦煌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主任。2006年初,敦煌市水务局发现由该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负责征收的水费账目存在问题,请求敦煌市审计局进行审计,两部门随后查出账目存在漏洞。2006年4月6日,酒泉、敦煌两级检察院对此立案调查,龚开成次日被刑事拘留。4月20日,龚开成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敦煌市检察院逮捕。该案于2006年9月移交酒泉市检察院审查。
记者了解到,一名副科级国家公务员在10年时间里侵吞公款500多万元,这在酒泉历史上尚无先例,龚开成因此被当地市民称为“酒泉第一巨贪”。
10年侵吞500多万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查明,1996年至2001年年底期间,龚开成利用负责收取青海石油管理局敦煌市七里镇生活基地生活和工业用水资源费的机会,采取收款不入账、开具“大头小尾”虚假收费发票等手段,以水政水资源办公室的名义,虚拟收款人,先后5次贪污水费189万多元。1999年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龚开成向敦煌市有关单位收取水费时,通过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套取水费,虚拟他人姓名私吞省水利厅下拨给敦煌市水务局的水资源开发补助款,私吞青海石油管理局敦煌市七里镇生活基地交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先后8次侵吞公款71万多元。2002年至2005年期间,龚开成利用受委托替省水利厅代收水费的便利,私刻“甘肃省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先后4次持虚假发票侵吞水费246万多元。公诉机关还查明,除了侵吞公款外,龚开成还收取他人贿赂2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龚开成在担任敦煌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主任期间,累计贪污公款、收受贿赂500多万元,案发后办案机关追缴赃款288万元,其余赃款去向不明。公诉机关认为,龚开成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建议法庭从严判处。
水务局监管不力
庭审过程中,龚开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数额及基本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法庭辩论期间,龚开成还将自己的犯罪行为与单位的“支持”挂钩。他的代理人认为,单位监管不严也是造成龚开成屡次得手的一个原因。记者了解到,龚开成在10年多时间里采取几乎类同的方式频繁作案,数以百万计的应缴水费几年时间里未能上缴,敦煌市水务局却一直没有人察觉,甚至从未有人过问,仅凭其一个人就做到了欺上瞒下,达到了侵吞巨款的目的。
文/图 本报记者 董开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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