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明伟 刘华
从7月2日到3日,宗庆后安排了至少8轮媒体见面会,规模最大一轮是在3日下午2点开始,总共有100多家媒体超过200人出席,会场四周的横幅标语宣告着他的目的:“揭露事实真相,还历史真正面貌”。
这是宗庆后史无前例的高调,就在这个会上,他通过律师反击外方违反中国的“公司法”,宣布启动控告三名外方董事的法律程序。
另一边,7月4日上午,刚从法国赶回来的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强硬表态:宗先生不应该误导公众,斯德哥尔摩的仲裁和美国的起诉都已进入程序;对于宗庆后提出的两个和谈条件,范易谋站起身来反问记者:“你说我应该接受吗?”
虽然两个人没有见面,但是剑拔弩张。
公开合同的意图
先是辞去合资公司董事长职务,继而在杭州提起商标仲裁,然后是组织律师准备起诉外方董事,到现在规模浩大的媒体见面会,宗庆后的反击力度逐步升级,用他的话讲:“我不辞职能去打官司吗?”
宗庆后这次有备而来。
发布会现场,宗聘请的律师就紧挨着坐在他的左手边,不时侧耳和他商议着。这次媒体会,真正新的观点并不多,新的两个方面都跟法律有关。
首先,宗庆后首次向媒体公布了双方1999年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用于到政府部门备案用的简式使用许可合同、2005年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一号修订协议)》,同时公布了达能方面向斯德哥尔摩仲裁庭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及在美国起诉其妻女的简报。
公开三份合同,宗庆后一方面是想击垮达能指责他违反合同的立论基础:非合资公司生产娃哈哈产品和使用娃哈哈商标,已经在2005年的修订协议里得到了确认;他同时部分展示了普华永道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的资料,资料中罗列了与合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非合资公司名单,并注明了这些非合资公司“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以此来证明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与生产行为,一直得到了达能方面的默认与许可。
如果此点成立,那么这次达娃之争的责任就会自然落到达能方面,从而印证达能不过是想买非合资公司不成而生出来的恶意攻击。但是范易谋对此予以了坚决否认,并反指宗庆后在2005年签订修订协议时,并没有讲实话,而是隐瞒了这些公司是受到了宗庆后等人控制的实质。
另一方面,前两份合同(也被称为“阴阳合同”)的公开,也表明了宗庆后的意图:达能明知商标转让不能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还签署名为许可实为转让的阴阳合同,是主观恶意欺骗中国政府、违反中国政策与法律,由此,该合同的合法性丧失,不光使得达能的起诉失去依附,同时也将老牌的跨国公司达能推入了“不法”的境地。
除此,宗庆后还宣布了将展开对于达能委派三个董事的起诉行动,对达能使用非合资公司一些商标的“收费”行动等等,这一系列的行动,都在毫不掩藏地展示宗庆后的“战斗”立场与决心,这些行动也毫无疑问将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
宗还表示,达能方面(宗庆后提得更多的是“范易谋”)对他个人与家庭的“攻击”深深伤害了他的感情。
但是这真的是他的所想吗?或者,这就是他当下全部的想法吗?事情并不如看上去那么简单。
两个和谈条件
声势浩大地宣战同时,宗庆后并没有关闭和谈的大门。
他明确提出两个和谈条件:第一,达能方面赔礼道歉,外方所指责的“同业竞争”和“滥用商标”都是站不住脚的,却伤害了宗个人及家庭以及员工的感情,因此要道歉;第二,修改原合同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宗指出,西方法律的精神就是要公平,权利与义务要对等,现在是娃哈哈方面义务太多了,权利太少了。
其实一直以来,双方就谈判不断。
先是去年12月双方达成了一个初步的收购协议,后来宗庆后以持有股权的员工不通过、他个人股权员工有优先购买权为由拒绝执行该协议,之后,双方又多轮谈判,也有达成一致,比如同意修改商标权,达能同意收购的其他三家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等,但是双方最终还是在价格上止步。
宗庆后做好了两手准备,最坏的打算,是双方彻底分开,“合资公司让他管去,我管我的。”也就是他所说的“一司两制”。
那么另一手打算呢?当然就是要赢得这场“斗争”。但是赢得几场官司并不是最大的赢,那样宗庆后可能还不是合资公司董事长,而娃哈哈失去了宗庆后,意味着什么?一位经销商坦言,如果没了宗庆后,他们对娃哈哈将很难有信心。
因此,最大的赢,还应该是“和”,也就不排除宗庆后此番大动作的另一层解读:以战求和。
在达能方面强势起诉的情况下,示弱不是宗庆后的个性,他要强势反击,迫使达能意识到他不会屈服和双斗则双输,从而迫使达能回到谈判桌前,按照他的意图重新谈判。
范易谋也并没有完全封闭“和谈”:“对于谈判的条件我们是非常认真严肃,希望未来能够通过和谈的方式解决问题。”双方都有意,这也是原初的方向,难就难在各自底线不同而又执意坚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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