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货车挂靠经营频频肇事索赔无门
法院直指交通行政部门监管不力
本报讯 (记者 黄秀丽)1400多辆大货车“挂靠”在一家公司,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就“销声匿迹”。朝阳法院在7起执行案件中发现了这一“潜规则”,经过深入调查,不仅将120万元交通损害赔偿金执行完结,并于昨天向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和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发出了司法建议。
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间,法院陆续受理了7件执行案件,被执行北京风顺路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应赔偿受害人120万元。本市其他法院也受理了多起风顺路通公司的执行案件。
承办法官多方查找没有找到该公司,公司前后两任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银行账户中也无存款。
随后,法院到大兴区交通局、市车辆管理所调查,查明风顺路通公司是注册资金50万元的运输企业,其名下的1400余辆车都是个人出资购买,“挂靠”在该公司的。公司负责人还注册了飞驰安达公司、吉兴通公司等多块牌子,以规避风险。风顺路通公司管理混乱,交通事故频发,公司损失较大,为躲避法院执行,该公司转移财产,将大部分车辆转给飞驰安达公司。
6月15日,法院对风顺路通公司强制执行,对隐瞒事实情况、妨害执行的该公司4名工作人员采取了拘留措施。6月22日,该公司将120万元赔偿款全部交给法院。
昨天,法院向交通事故受害者发放了120万元的执行款,并向市运输管理局和市交通执法总队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函。法院指出,“挂靠”这种方式属于违法经营,实际上是一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行为。风顺路通公司存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关职业素质、交通事故频发,逃避法律责任、抗拒执行、改头换面继续违法经营等诸多问题,而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大兴区交通局检查监督不力、审查不严、怠于行使相关职责。对此,法院建议两部门责成大兴区交通局对风顺路通公司、飞驰安达公司、吉兴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建议两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审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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