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部门统计会议召开 针对房地产统计数据口径多现象 市统计局称今后——
发布房价必须注明依据
要标明调查的范围、时点和口径 此外市民有权拒填未经审批的政府调查表
本报讯 今后,各部门再发布房地产价格时,不能再只单独发布一个数据,而是要注明调查的范围、时点和口径。
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部门统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记者了解到,针对房地产统计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部门统计数据口径不一致的现象,本市将建立相应制度,对房地产、城市建设用地等统计资源进行整合。
据悉,目前,市建委、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发改委等10多个部门,正在联合建立《北京市房地产综合统计制度》。
十几个部门将共同建立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监测评价统计数据上报、发布的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工作及时满足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百姓对热点问题的数据需求。
市统计局局长崔述强说,目前,本市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间缺乏协调机制,统计数据分割、数出多门、报表多乱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并易引起社会的误解。
为此,本市将对部门统计数据的采集方式及发布制度进行规范,明确规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必须经过统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凡未进行审批备案的,公民有权拒绝接受调查。
据悉,本市正在建立全市主要统计指标的发布制度,明确各部门向社会提供和发布的本部门统计数据的指标名称、口径范围、数据质量评估情况、发布频率等内容,并将这些内容纳入到全市主要统计指标发布目录,以实现各部门对各项经济信息的资源共享。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有70多个部门及单位的336张统计报表、2900多个指标纳入了全市统一的调查制度范围。
记者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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