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五日电(记者 赵胜玉)当人们还没有从太湖蓝藻爆发的阴影中走出,又一场水污染事件再次跃入人们的眼帘:江苏省沭阳县因遭受上游污染团污染,城区供水系统被迫关闭,城区二十万人口吃水、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从沱江水污染到松花江水污染,在“水”日益成为制约中国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时,中国大地近年不断上演着人们不愿看到的各种各样的水污染事件:从二00五年底发生松花江污染事件以来,中国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环境突发事故,而这些事故中百分之七十是水污染事故。水污染问题伴随工业化的高速推进而急剧恶化,每年工业和城市污水排放量达六百三十亿吨,理论上足以污染全国所有的地表水源。
频发的水污染事件提醒着人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严酷的现实:中国目前已经进入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
“两年前的松花江事件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水污染事故高发期。而今年夏天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不无忧虑的表示。
各地水污染危机的连续爆发,不是偶然的突发性事件,说明传统工业化的发展方式不仅使中国的资源环境到了难以承受的底线,也严重威胁到人民的日常生活。
而在国外,一些媒体鼓吹的“中国环境威胁论”,也将攻击的角度从空气的污染转移到水的污染。
面对外部舆论的压力和内部水污染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威胁,如何才能破解这种不断重复、日益频发的水污染困局呢?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开出了这样的药方:
一是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区域、流域环境承载能力已逼近底线,盲目追求GDP增长,甚至牺牲国家利益和公众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由此可见,政绩观的改变单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那就是官员环保考核问责机制。
二是建立跨部门跨流域的统一综合治理机制。目前的流域水环境管理呈现“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局面,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补偿机制也没有建立,上游地区不仅缺乏治污积极性,甚至通过流域的过度开发带动经济的增长。因此,根据流域整体性组织环保、水利、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测和执法已经迫在眉睫。
三是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缺少足够的监察力量是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屡禁不止的主因之一。国家环保总局今后对责令停产整顿的污染企业将定期进行督察,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需要国家对环保执法评估机制的更大投入,也需动员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四是建立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结合行政与市场的力量来遏制污染恶化趋势。国家环保总局将和银监会在近期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未执行环评审批和验收的项目,未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而被环保部门查处的企业将不能得到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以此为开端,环保总局将联合更多部门在近年内研究出台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财税等一系列新政策。
惟如此,或许才能走出不断频发的水污染困局。
(责任编辑: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