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名联邦议员必须公开“外快”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驳回9名议员集体上诉,判决613名联邦议员必须公开“外快”
本报讯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7月4日作出裁决,驳回了9名联邦议院议员的集体上诉请求,要求联邦议院议员“立即”公开其副业月收入。
联邦议院议员要做“透明人”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一份长达158页的判决书中称,人民有权知悉,身为民众代表的议员们到底从哪儿获得了多少经济收入。只有消除金钱的暗中影响,联邦议院才能真正做到代表全体民众的利益。
早在2005年施罗德执政时期,德国联邦议院就通过了所谓“透明法案”,要求议员公开其收入,以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但由于9名联邦议院议员集体向联邦宪法法院提起上诉,“透明法案”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议员们依然是“财不外露”。但如今,法院驳回了这9名议员的上诉,议员们的“收入之谜”将最快在本周通过德国联邦议院官方网站大白于天下。
根据“透明法案”,议员们并不需要公布其副业的具体收入。这里,副业收入被分成3档:1000至3000欧元,3000至7000欧元和7000欧元以上。议员们只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把自己归入相应的档里就可以了。如果一名议员的副业月收入不足1000欧元或者多于1万欧元,则不必公布。
反对者和支持者各执一词
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者和支持者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反对者对判决表示失望。他们称,作为社会的一员,议员同样有工作的自由。而公布收入则意味着干涉职业自由和受基本法保护的议员的自决权。有人担心,如果只公布收入而忽略税收和开销,则很容易给民众造成错觉,从而给议员带来负面影响。一些经营着自己企业的议员则担心,公布收入等于向竞争对手透露了商业秘密,企业难免会受到不利影响。而支持者则表示,如果全身心地投入议院工作,议员是没有精力也不可能再去干其他营生的。议员的工资是纳税人支付的,他们不能因为副业被他人操控,议员必须保证自己的独立性。而且,在美国、西班牙、瑞典、挪威、瑞士和荷兰等国早就实行了类似法规。
其实,当初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内部也有两种意见,8名法官中赞同和反对的各占4人。而反对者当中就包括联邦宪法法院院长拉默特。这也是联邦宪法法院9个月来迟迟不能作出判决的主要原因。但德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支持者和反对者人数相等,则上诉被驳回。
联邦议院议员多从事副业
实际上,613名德国联邦议会议员中,有170多人同时又是自由职业者。他们或者做律师,或者充当法律、经济和税收顾问,或者开办私人企业,有人甚至身兼多职。其中最厉害的当属前联盟议会党团主席麦尔茨。在担任德国联邦议院议员的同时,他还至少在10家公司的监事会任职,包括为鲁尔煤炭股份公司上市出谋划策。社民党议员丹克尔特开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自己出任律师和公证人,他同时还是德国律师学会的教授。自民党议员科尔普则在黑森州拥有一家金属加工企业。而议员们通过副业得到的收入差别很大:少的每月不足1000欧元,多的高达上万欧元。
记者 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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