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想到,烟草专卖局会出个大制假烟者 |
烟草“打假斗士”疯狂制假烟
法制周报记者 文峰 陈仕球 文/图
2007年7月1日上午10时许,火辣辣的太阳烘烤着三湘大地。湖南省隆回县看守所,倚着铁窗远望的黄支商,想起今天是自己44岁的生日,10多年来,每年生日总有妻儿相伴,如今却是孤独一人呆在高墙之内,他不由得长叹一声,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中。
从供销社一般职工到县烟草专卖局专职打假烟的稽查队队长,再到局保卫股股长,曾经赢得多少羡慕眼神的黄支商,却因参与制假烟而沦为阶下囚。
“地下假烟王国”浮出水面
2007年6月29日晚上9时许,湖南省隆回县某酒店大厅内。一头短发、身材高瘦的隆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谭明光坐在记者对面,介绍黄支商案的破案经过。
“那是2006年12月3日……”谈及近年来当地最大的制卖假烟案,谭明光的话匣子一下打开了。
当天下午,湖南全省林业系统组织针对林木盗砍现象的上路检查,隆回县公安局林业分局的几位民警正在320国道南岳庙乡地段值勤,一辆封闭式货车进入大家的视线。民警上前查看时,驾驶室内的两名中年男子神色紧张。民警要求司机将货厢门打开后,惊讶地发现里面堆满了各种纸箱,装的都是“万宝路”、“大前门”、“都宝”等知名品牌香烟。但奇怪的是,这些“名烟”都没有外包装。
“这些烟是从哪来的?”民警问中年男子。但对方却顾左右而言他。民警认为事件重大,立即向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领导汇报。各部门负责人火速赶到,随着警方和烟草专卖部门的侦查,一个地下假烟“王国”逐渐浮出水面。
经过警方审讯,司机龙又东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带领民警前往南岳庙乡指认制假窝点。但是,听到风声的制假人员已经逃跑,民警只抓到两名制假烟的工人。在该“地下卷烟厂”,警方共查获假“大前门”68.88万支、“都宝”53.76万支、“万宝路”42万支,并查获了“万宝路”、“大前门”钢印字样及提取的送货单。后经邵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该批假烟标值高达330792元。
烟草局干部办假烟厂
“我们没有想到,这个‘地下假烟王国’的主要人员,一个是烟草局干部,一个是派出所的民警。”谭明光说。他所说的“烟草局干部”是隆回县烟草专卖局原保卫股股长黄支商,“民警”则是隆回县公安局桃花坪中心派出所民警范中石。
2006年12月14日中午,此案主犯黄支商被警方带走。另一名主犯范中石则于3天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苏刚武、罗和明等几名犯罪嫌疑人也先后投案自首。
隆回县检察院一名官员向记者透露了此案案情。2006年6月,黄支商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广州生产假烟的“阿海”。随后,他邀范中石、赵绍北与“阿海”合伙办“卷烟厂”,双方商议采取来料加工的方式合作。黄支商等人负责租赁厂房、运输制假原料和产品,“阿海”提供制假原材料及产品销售,支付工人工资,以及给黄支商等人每500克烟丝1.4元的加工费。
2006年8月28日,黄支商、范中石、赵绍北以开办食品厂的名义,租用隆回县石门黄酒厂旁边的养猪场老板陈登喜的养猪场作为“地下卷烟厂”厂房。随后,“阿海”安排工头叶恩华带领12名工人来 上班。然而,当他们将生产出的一批假烟运到广东时,“阿海”却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付加工费。
黄支商等人决定不再与“阿海”合作。经叶恩华的介绍,黄支商等人结识了广东的“胖子”。按照上述“规矩”,双方开始了合作。该“地下卷烟厂”生产的假“葡萄”、黑“555”、“万宝路”等烟都被运到广州给“胖子”,对方支付了12500元。除去开支,范中石分得5000元,黄与赵分掉余下钱款。
辛苦一场,却没赚多少钱。黄支商三人决定暂时停产。
2006年11月,经叶恩华介绍,黄支商等人又与福建云霄县的林耀福、徐德敬商谈,决定合办“卷烟厂”。此次,黄支商将加工单价提高至500克烟丝1.6元。不久,林耀福来到隆回,与黄等人选定南岳庙乡原乡政府大院作为“卷烟厂”。 12月1日,“地下卷烟厂”投入生产。
但仅仅两天之后,执法部门就捣毁了这个制假窝点。
从“打假斗士”到制假者
“他在这么好的单位工作,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对于黄支商的“出事”,隆回县烟草专卖局一位副局长表示非常不解和“遗憾”。
这位副局长还介绍说,黄是一个能力强的人,但做事却“特立独行”,经常在上班时间不见其踪影,上班迟到更是家常便饭。
知情人透露,黄支商最初在隆回县北山乡供销社工作,当时该供销社的业务主要是收购烟草。数年后,该供销社被并入县烟草专卖局。由于黄支商能力突出,人际关系处理得非常好,不久后被提拔为隆回县烟草专卖局稽查队队长,专管打假、缉私等工作。后来,黄支商改任该局保卫股股长。2002年左右,保卫股被撤销,合并入局办公室,从此黄支商再无职务,非常清闲,但享受股长级别待遇,每月工资、福利在2000元左右,在县城算得上“中产阶级”。
为何曾是“打假斗士”的黄支商,却沦为了制假烟者?
参与办理此案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黄支商在外有关系暧昧的“女性朋友”,因此需要有额外的收入保证他的开支。
“他是为自己,并不是为老婆治病筹钱。”一名知情者介绍说,黄支商在法庭受审时称,自己的所作所为全是为了给妻子筹集医药费。但以黄在烟草专卖局工作20多年的收入来看,黄完全有经济实力给妻子治病。他之所以会沦为制假者,是因为“外面的开销”太大,并且身为烟草系统的干部,他非常清楚制假烟的利润之丰。
一名民警透露,黄支商曾交代“地下卷烟厂”生产过10多种中外名烟,其中包括“万宝路”、“芙蓉王”、“大前门”等香烟知名品牌,一包假烟成本不过2元钱,但可以卖到二三十元,其中利润可见一斑。
“国际品牌的名烟都敢造,他真的是个名副其实的‘地下烟草局长’。”民警戏言道。
随后,记者赶到了隆回县烟草公司家属楼一单元302房,准备采访黄的妻子,但其家大门紧锁。
内部员工易逃避稽查?
警方提供的证据显示,黄支商等11人组建的“地下烟草王国”存在时间长达半年之久。一个烟草系统干部,制假贩假长达半年之久,为何县烟草专卖局却未能发现呢?
“黄支商是烟草局内部干部,对于执法机关的工作流程非常熟悉。”隆回县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分析说。
隆回县烟草专卖局一位副局长也表示,他们系统内部的规章制度非常严格,但黄支商是在烟草系统工作了20多年的干部,对于内部情况非常熟悉,很容易逃避稽查。他还表示,在此事件中,该局内部不存在“保护伞”,此案只是黄支商的个人行为。
“烟草专卖局是否存在监督失职呢?”记者追问。该副局长表示,黄支商制假贩假都是在周末,不在他们控制的范围内,“8小时以外我们也管不了那么多”。这位副局长认为,他们不存在失职的地方。
“这么多假烟都流出去了,不仅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经济,还让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作为监管部门的烟草专卖局应该是有一定责任的。”当地一名官员这样说。
2007年6月6日,隆回县法院分别判处黄支商、林耀福两年六个月和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分别判处范中石、赵绍北两年六个月和两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
目前,黄支商不服判决,已经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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