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要求学生不得私自游泳
[扬子晚报网消息] 暑假到来,南京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07年暑假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展开多项措施保证暑假学生安全,防止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意见》要求各中小学校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交通、食物中毒、火灾和雨季自然灾害等夏季易发、常见安全事故在内的系列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学校要加强对暑假工作的正确引导,对各学科的作业进行必要的整合,使学生的作业量合理适量,确保学生在假期中得到充分休息。各学校要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布置“体育作业”,使得学生在假期里能掌握一项体育技能、爱好一项体育活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一律不得违规收费。 (王 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