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7日专电(记者吕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mg),6日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和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3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共同使用了上述药品。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广西和上海药品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关联性评价。
经查询,近期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库中有关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共有12502份、31488例次,与此相近病例有迟发性运动障碍2例,重症肌无力样综合征2例,偏瘫、弛缓性麻痹、截瘫、软瘫等麻痹病例238例。
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绒毛膜癌、骨肉瘤等肿瘤治疗。该药物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痛、轻度偏瘫、麻痹症等。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