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银行信贷将受限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丛民 通讯员宏田大鹏) 将企业工资支付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凡是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将在银行信贷支持方面受到严格限制。这是日前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将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的通知》中作出的明确规定。
据了解,需要纳入征信管理系统的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工资“三项基本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存在克扣、拖欠工资问题;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是否履行欠薪报告制度;已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是否已制定清偿计划并严格落实等。
《通知》明确规定要将列入企业工资支付信用档案企业的有关信息,填入《企业工资支付征信汇总表》,并于每季后10日内抄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收到汇总表后,要在5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企业征信数据系统,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评估审查的重要依据。
各商业银行在信贷支持等方面,对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存在问题且列入数据库监控的企业,对不按要求备案的企业要采取更为审慎的措施并及时通知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对严重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济南市劳动和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的信息共享合作,定期向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提供欠薪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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