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着眼系统性和长期性
新出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资助中心主任崔邦焱告诉《瞭望》新闻周刊,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宏观政策和具体配套措施中,充分显现出政策导向作用。
既体现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确定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
既增加教育投入,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增加招生数量,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助学金面向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有奖励资助的含义,面向高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不论贫富、不论困难与否,奖励那些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
既增加财政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除了上文中所提到的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配套政策还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参与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重大政策调整的背后
让贫困大学生上得起学。有关重大政策调整的背后,是国家层面对教育公平越来越重视。
一系列新的政策,不是对国家过去“统包”的回归,更不是取消大学收费政策,而是围绕着“奖”、“贷”、“助”、“补”、“减”等五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大学收费政策,使得众多高校快速发展,迅速扩大了招生规模,为国家培养了大量急需的高等人才。但同时,社会上关于经济困难学生读大学难的舆论也开始显现,成为社会舆论的持续焦点话题。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中央、地方政府以及高校等相关部门先后陆续制订出台了助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收学费、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资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
力促教育公平,让愿意接受教育的学生读得起书,建立全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成为国家决策层和社会各界的共识。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今年5月举行的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要求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一系列配套政策随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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