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主要是就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的管理、有关要求和具体的实施过程,包括勤工助学贷款怎么安排,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其中主要强调了学校要加强管理,重视这项工作,要有人来引导、组织这项活动;强调了学校的责任,规定了学校的职责。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求学校抓好这项工作,落实好这项工作,在国家大力资助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一些校内外勤工助学的活动,进一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解决他们经济上的一些困难。
同时,勤工助学对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也有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在座的记者朋友都是从高等学校走出来的,我不知道有没有参加过勤工助学的学生,如果没有,至少都要参加社会实践,这是我们高等学校培养学生的一个必须要求的过程。你是学数学的也好,学物理的也好,社会实践一定要参加,也是有一定学分的,这是对能力培养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所以,勤工助学实际上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实践。
我们在这个文件里也提出来,勤工助学的岗位主要有校内和校外的两类。校内的,主要是助教、助管和校内的一些后勤服务工作,由学校做好安排,由学校认真组织,设计一些岗位,组织学生来参加,优先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参加。通过这些活动,学校给予一定的报酬,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困难。除此之外,勤工助学服务的管理机构也要在校外开展一些活动,提供适合学生参加的一些岗位,组织学生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对于这个勤工助学的酬金,我们在这个文件上也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我们基本上要求一个小时不低于8块钱,一个星期不要超过40个小时。为什么这么考虑呢?因为高等学校的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有很繁重的学业任务。必须保证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去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不能天天去打工,每天去勤工助学,这不行。高等学校的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为什么规定这些酬金的基本标准呢?包括在校外,我们要求不能低于所在地方的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学生参加活动,到一个公司或者是一个企业任一份职或者做一份事儿,需要按照国家基本的标准和要求来支付学生的待遇。
除此之外,在这个文件里,我们也规定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实际上我刚才已经提到了,一定要在完成学业任务的基础上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对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安全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身体健康、高空作业、有危险的工作。不论是校内还是校外,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保证学生的承受能力。
第三,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发生了一些争议或出现了意外的情况,应该事先签定协议。可能很多学生现在收看节目,我们也提示广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有维权意识,参加活动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协议,包括校内的用人单位,到校外去更是这样,要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比如说,出现了安全事故怎么办?要在协议里面写清楚。这是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的需要。具体的大家可以看看文件,这里就不展开了。
第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完全是配合高等学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它的评定、发放的要求配套制定的。文件的主要事项是,要确保高等学校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评定、发放过程中能够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年5000块钱,我们在城里生活,特别是在北京生活,认为这钱不是很多,但对于广大农村的老百姓来讲,这是一个天文数字,已经是很多了。所以,我们要把这些工作做好,保证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真正需要资助的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手里,确保他们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这个文件主要是规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程序、要求和加强领导,包括组织机构等等方面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但是,这个文件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等学校必须在这个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再制定本地区或本学校的具体实施办法。大家都知道,家庭经济困难的程度和标准,东、中、西部,城市和农村,平原和山区、边远地区,情况完全不一样,因为生活的消费支出不一样。这个文件主要是学校要加强领导,党中央、国务院给予的高度重视,财政部、教育部党组、部领导、有关司局也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如何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保证这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和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恐怕最终做这项工作,落实这项工作的责任是在高等学校,所以我们要求高等学校一定要加强领导,要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好这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高等学校认定工作怎么组织,怎么认定,我们有条文,规定得清清楚楚。
我想当前宣传的重点大家一定要说清楚。我们昨天已经发了新闻通稿,就是高考已经结束,招生工作6号就要开始了,怎么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发愁。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高等学校录取了,他们要知道国家有政策,全社会也十分关心,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只要是他们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党和国家、人民都会保证他们去上学,完成学业。所以说,关于认定,当前主要是宣传,告诉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们,你们考上大学了,不要怕。
这里有一张表,就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我们也要求各高等学校在录取新生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要把有关资助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包括这张表,困难学生的这张认定表,只要你录取了,每个人一张,只要你家庭经济困难,录取了以后,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到家庭的乡镇街道、派出所部门加盖公章,确认以后带到学校,学校还有绿色通道,你就可以上学了,不要害怕。所以这个当前非常重要。尤其是我们比较边远的地区、农村地区,老百姓不知道,接到录取通知书就犯愁。所以我也拜托各位记者朋友,大家都要以人为本,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能够为今年新考入大学的学生朋友们、青年朋友们,因为他们经济困难,通过大家的劳动,使他们能够解除后顾之忧,知道国家有办法,学校有措施,他们上学不用犯愁。我今天就说这么多。
[王旭明]: 崔司长介绍了后面这两个文件的有关内容以及实施的具体办法,特别是他对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也非常重要。我们在新闻发布会开始的时候就讲,现在高考阅卷工作已经结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往年的惯例,这个时候开始延续一到两个月,媒体普遍关注的是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具体情况,我想让这样一项具体政策深入到困难学生心中,让它家喻户晓,无疑对帮助这些真正困难的孩子上学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今天参加我们新闻发布会并且回答大家问题的,还有几位重要的嘉宾: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处长董德刚、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副处长刘小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光明、教育部财务司外资利用处处长何光彩、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资助处处长 周春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信息法律处处长喻小明。 下面的时间欢迎记者朋友们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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