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产前诊断限5家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将按违规处理
晨报讯(记者刘墨非)昨天,市卫生局发布公告,批准协和医院等5家医院进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市卫生局表示,如因医学诊断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也只能在这5家医院里开展。
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只有经过资格认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才能给孕妇进行产前诊断技术,而且诊断过程必须在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并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为此,市卫生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对开展产前诊断的医院资质进行了审批。去年,市卫生局就批准了4家医院进行产前诊断,今年又增加了一家。
记者从市卫生局妇幼与社区卫生处获悉,产前诊断和普通的产前检查不同,孕妇在做产前检查时,遇到4种特殊情况时,就需要进行产前诊断。同时对于胎儿性别鉴定,如孕妇因医学需要进行此项鉴定的,也必须在这5家医院进行。市卫生局表示,其他医疗机构都不得开展产前诊断,否则都按违规处理。
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4种情况须做产前诊断
发现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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