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公厕被人拍DV
警方提醒,女性夏天更要提防偷拍
金报讯 (通讯员 晓敏 宏梁 红球 记者 戴晓燕) 为求刺激,竟拿DV到公共厕所拍女人如厕。昨天,海曙警方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警方提醒,女性夏天更容易遭遇偷拍偷窥,尤其要提防可拍照手机。
为求刺激偷拍女人如厕
昨天上午10点左右,有一位女士到海曙联丰村一公共厕所方便,刚蹲下就隐约发现与隔壁男厕相通的下水道露出一个闪光的东西,再仔细一看,分明是一个摄像机镜头。“不好,有流氓偷拍。”这位女士顾不得方便,穿好裤子就堵住男厕所的门,她一边喊让里面偷拍的人出来,一边拨打了110。很快,望春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躲在男厕所里面偷拍的中年男子带回了派出所。
民警从中年男子的身上搜出一部家用DV摄像机,里面有一些在厕所偷拍的模糊镜头。该男子40多岁,宁波人,自称半个月前买了这部DV摄像机,为寻求刺激就拿着它去公共厕所偷拍,然后回家“欣赏”。昨天上午,他开着私家车跑到厕所守候,利用与女厕相通的下水道,将摄像机镜头对准女厕所的蹲坑,没想到被人发现了。
偷拍隐私将被治安处罚
警方介绍,根据这名男子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偷拍、偷窥他人隐私用于别的目的,如网上传播、敲诈勒索等,将依据情节依法处理。
据了解,目前涉及偷窥偷拍的案件不在少数,而像这样用专业摄像设备偷拍的倒不多见。警方提醒,女性夏天要防止被手机偷拍,尤其是衣着单薄的时候。
遭手机偷拍可拨110
到底哪些地方容易遭到偷拍,记者也询问了一些派出所民警。民警反映,夏天,即使不是在一些敏感场所,因为衣着单薄,不少年轻女子走在街上不经意间也会成为被偷拍的对象,而一些容易走光或者暴露隐私部位的场所,更是需要格外注意,比如手扶电梯、浴池、游泳池、健身房,因为这些场所基本没有明确规定不准携带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入内,被偷拍就有点防不胜防。
记者还采访了一些市民,有人表示如果是在路上,被人“出于欣赏并无恶意地偷拍”可以理解,而如果是“故意偷拍走光之类的隐私”,那是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更不用说有人别有用心将照片广为传播,甚至敲诈。对于被偷拍偷窥,警方表示如果当事人在公共场所被别人用手机偷拍照片,你可以责令偷拍者删除照片,若遭拒绝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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