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附小237名学生集体中毒谜底揭开:校长月收无证配餐公司四千好处费
一审 校长被判一年
“我们没有吃过他们一顿饭,你现在去问供应商,如果我贪了一点什么,你们要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2006年10月,中毒事件后,面对公众质疑,时任中大附小校长的窦萍珍信誓旦旦
时隔9月,去年10月震惊羊城的中山大学附属小学247名师生食用课间餐后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本报曾有报道)谜团揭开:原来是附小校长窦萍珍收受了无证餐饮公司的52500元贿赂,把学校的餐饮配送权交给这家卫生不合格的公司所致。
237名小学生食物中毒
窦萍珍,女,50岁,汉族,广东省湛江市人,文化程度本科。2000年6月起至案发窦萍珍担任中大附小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2006年10月11日,中山大学附属小学237名学生及10名老师在食用学校课间餐后,先后出现发烧、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被送进医院治疗。调查表明,中毒事件的发生与向该校配送课间餐的广州市泓毅食品有限公司卫生不合格有关。
此次中毒事件引起了不少学生家长的恐慌和担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关部门调查显示,2005年8月前,中山大学附属小学的课间餐和午餐一直由中大食堂供应。2005年9月,学校突然与广州市海珠区伯毅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伯毅公司)经理麦某(女)签订配餐合同,改由其经营的“伯毅爱心培训中心”(幼儿园)食堂进行校外配餐。2006年3月,伯毅公司因没有配餐资格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2006年9月,原伯毅公司经理麦某又成立广州市泓毅食品公司,“改头换面”继续为学校提供配餐。至事发时,该公司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在此期间,不断有老师、学生向校长窦萍珍反映食物有异味、有虫、有铁丝等现象,学校曾先后发生过多起师生集体腹泻的事件,但一直未得到重视和根本解决。
中毒事件发生之后,不少人疑惑:为何没有配餐资格的公司频频受到校方的青睐,即使在遭遇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情况下仍能“改头换面”继续承接学校的配餐业务。有人纷纷猜测这中间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内幕。
校长月收四千“感谢费”
今年2月13日,窦萍珍向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据窦萍珍交待,2000年6月她当上中大附小校长之后,利用其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人事等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麦某承揽了学校的旅游活动,并从中拿取好处费。2005年8月,她帮助麦某任职的兴洁公司、伯毅公司承接学生配餐业务,并与麦某任职的公司形成私下协议,由麦某经手每月给她4000元感谢费。
麦某向办案人员承认,由于窦萍珍是中大附小的校长,在与自己所任职公司承揽业务过程中,窦帮了不少忙。出于对她帮忙的感谢,同时也是为了和她搞好关系以后便于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业务,自己才会一次次送钱给她。
受贿人投案自首获轻判
检察机关指控,窦萍珍在担任中大附小校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该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为该校选定提供旅游和餐饮服务供应商的过程中,于2003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9次收受伯毅公司经理麦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2500元。
近日,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窦萍珍犯受贿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窦萍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金钱,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因被告人犯罪以后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回访
不敢再让孩子在学校吃饭
虽然中大附小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已过去9个月了,可是现在不少学生家长还是心有余悸。“我的小孩现在早餐、午餐都是回家吃,没办法,自己辛苦一点吧。即便是他们(指中大附小)再找更好的饭堂,也不放心,不敢让自己的孩子再受一次苦了”,一个中毒学生的家长说。
黄女士的女儿和侄子都在中大附小读书,当时她的侄儿也中毒住院了。学校在那次中毒事件之后,召开过善后会议,但是黄女士表示,现在我对学校食堂不是很有信心。现在学校的早餐已经取消了,午餐就让孩子回来吃。孩子说学校食堂菜不好,所以就不在学校食堂吃了。
听说窦萍珍因受贿被法院判刑的消息后,一些家长表示并不意外,因为事发时就已经怀疑她收无证餐饮配送公司老板的好处了,不过“她坐不坐牢对我们家的小朋友没有丝毫影响,我们只是受不了当时她的态度”,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说。
中毒最严重孩子拟告学校
据悉,在那次集体中毒事件中,中毒最严重的陈姓女生现在已经有了后遗症。孩子的父亲带着她做了医学鉴定,结果显示孩子将来肌体发生癌细胞病变的几率很高,而且她的肝功能、肾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衰退。自从中毒后,孩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拉肚子。目前,她的家长正在和律师协商,准备状告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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