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眼红室友的银行存款,来自陕西的打工妹汪海侠给两名室友下了安眠药后,喊来男友田青山,进入室友房间抢到两部手机、2800元现金和银行卡等物品之后,为防止罪行败露,田青山抽出利刃向郭某和曹某的颈部共捅刺了40刀,致使郭某和曹某失血过度致死。
据田青山供述,汪海侠曾告诉他,郭某和曹某卖淫赚了十几万元,曹某“家里很有钱”,两人遂决定对郭、曹打劫。2006年8月13日下午4点他来到花都某旅店住下,等待汪海侠安排时机。8月16日天刚亮,汪海侠就带着一把约20厘米长的单刃尖刀跑来旅店找他。之前,汪海侠已在郭、曹两人的杯里下了迷药。汪海侠对田青山说:“她们二人还在睡觉,我们现在过去抢,我先过去,你等下过来”。田青山来到出租屋的时候,汪海侠已经坐在客厅等候。她手指着郭、曹的房间对田青山比画:“这边一个,那边一个,都在睡觉”。
田青山在进入郭某的房间后强奸了她。在郭某房间没搜到东西,田于是进入曹某的房间。他在曹的房间里搜出一张银行卡和一本存折后,威胁曹某交出密码。曹称自己并不知道密码,这话激怒了在一旁的汪海侠,她说:“把她们两个杀了!”田于是用汪买来的20厘米长的利刃向曹、郭的颈部猛刺,被害人的身体已不再挣扎。令人发指的是,汪冷静地对走到门口的田青山说:“怕她们没死,再进去补几刀!”后经法医确认,郭被刺24刀,曹被刺16刀。
法院审理认为田、汪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田青山的行为还构成强奸罪。目前,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田青山、汪海侠依法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且共同赔偿被害人郭某、曹某家属310951.3元、1093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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