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提案办理坚持“三不”力求“三满意”。昆明市政府把办理政协提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坚持领导不在不面商、情况不清不面商、协调不好不面商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提案办理群众、委员和办理单位满意度逐年提高。
办理政协提案要与提案者面商,推行先面商、后答复的做法是云南省率先提出并实施的。近年来,昆明市政府坚持由常务副市长主管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成立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收件交办、日常办理、督促检查工作中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把办理任务落实到处室,和专门人员。每年云南省、市政协会议结束后,昆明市政府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的通知》,召开各专门会议,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并与各承办单位签订《提案办理工作责任书》。各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及时以党组会、局务会或办公会等形式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确保本单位的办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昆明市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符合该市实际的机制,制订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规定》、《昆明市关于办理政协提案计分考核办法》,建立了领导批阅、面商答复、跟踪督办和回访通报等工作制度等。这些规章,对提案办理工作中交办、催办、审批、答复、存档、总结及考核都作出明确规定;各项制度的出台,确保每个办理环节都有章可循。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昆明市还提出了“一个确保、五个明确”的工作要求,即“确保交办准确,明确办理关系、办理时限、报送程序、分类情况和电子发送程序”,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近年来,昆明市政府严格坚持这一原则,并坚持“领导不在不面商,情况不清不面商,协调不好不面商”的“三不”规定,确保了面商达到办好提案、解决好问题、服务好群众的效果。在与提案者进行的面商时,昆明市推行的是多种形式的面商。他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办理单位与政协委员集中面商;组织办理人员与提案者进行个别面商;组织相关部门与提案者和对提案涉及问题研究较多、关注时间较长的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甚至市民进行专题面商;邀请政协委员和提案者亲临提案办理现场,就提案提出意见建议的吸纳、相关工作的落实以及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具体而又有针对性地面商等。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昆明市还分发《面商答复征询意见表》,广泛征询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回访制度。对委员不满意的,进行重新研究、重新办理和重新答复。每年年底,该市作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承办单位“回头看”,检查提案办理工作的成效,组织开展回访座谈会,深入了解民意,广泛吸纳民智,力求促进工作。在回头看的基础上,昆明市还向委员们说出次年工作的打算,针对某些宏观和微观的问题进行沟通,使委员尽早了解政府工作,并请大家出谋划策、献计出力。为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昆明市政府坚持推行考核评比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按照办理工作的要求,认真检查、考核办理任务完成情况,对办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总结推广经验,进行表彰和奖励。
昆明市政府还针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邀请委员外出考察学习,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委员说明情况,达成共识,征得理解。碰到委员对提案办理不满意时,通过走访座谈、协商,督促承办单位深入研究,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等措施推进办理工作,力求达到群众满意、委员满意和办理单位满意的效果。为使提案提出的问题得到落实,昆明市政府确定专门人员定期到承办单位督办检查,对一些热点问题和办理困难的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对当年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创造条件进行续办和续复,争取尽快解决问题。(通讯员李兴) (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