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变法”像小岗
“分山”是一个敏感词语
1998年5月的一天,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村委会主任赖兰亭到村支书邓文山家,两人商量后下了决心:“分了吧。
从1998年5月17日到9月30日,4个多月里,福建的洪田村开了二十多次会议。
村委会主任赖兰亭仍记得在那个炎热的夏日,最后两天,他们把村民代表和小组长请到镇里的会议室,开了整整两天会。
问题并不难解,老百姓对山林只有管护的义务,几乎没有收益权,而“如果是自己的,谁敢去偷?”
头顶上老旧的吊扇支嘎作响,富健牌的香烟一根接一根,屋子里烟味汗味弥漫。最后村支书邓文山狠狠掐掉烟头,叫人把会议记录本撕成纸条:“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的写‘不’!”
八成村民写了“同”,签下自己名字。洪田村成为全国第一个真正把山分到户的村庄。
这一幕如同当年的小岗村,不同的是,旁听的还有镇政府和林业站的干部,面对难以制止的乱砍滥伐困境,他们默认并帮助洪田村改革,永安市林业局还将其纳入试点。
1998年10月,洪田村正式启动了分山工作。老党员,老林农,村干部,村民代表,以及大量村民,浩浩荡荡上山,成为当时村里一大景观。村民小组长许忠富说,多亏林业部门的技术人员,否则村民还真不知怎么给山林估价。
不仅是农民,政府也有改革冲动。永安是三明所辖的地级市,两级政府一直试图完善林业合作社制度,但对产权到户一直态度谨慎。
“田里的稻谷就没人偷割,因为大家知道那是谁家的。”63岁的永安市林业局退休干部钟开宏回忆说,支持分山的唯一要求:“只要不乱就行了。”
钟开宏帮村民设计了一份规范的合同。合同规定,村民对承包的山林享有承包经营权、生产自主权和经济收益权,而且可以将山地使用权和林木经营权依法转包、转让、入股、互换。
“林业合作社”的印章最后一次盖在合同书上。这个组织在改革后自动消失,最后仍无法完全抹去。“分山是一个敏感词语。”三明市林业局局长王怀毅说。
改革革了谁的命
谁能保证不出乱子,搞不好要掉脑袋的
三明的改革只是局部,大范围推开则是在四年之后。
2002年5月,黄建兴上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3个月后,在福建武平,他把集体林给分了,在全国林业系统,他是第一个力主这么做的厅领导。
改革之初,省里意见不一,1980年代的分山到户,曾造成南方林区乱砍滥伐。“谁能保证不出乱子,搞不好要掉脑袋的。”2000年,福建日报的一位记者写内参建议分山到户而受到批评。
2002年,闽江水口库区七万多村民“闹事”,惊动中南海,作为工作组成员的黄建兴发现,二十多个村庄中,唯独一个村平静如水。他很纳闷。村长告诉他,原来他们1999年就把林子分了。“每年收入五六千,哪有时间闹!”
武警按住不动,黄建兴和他的工作组以“土改时的作风”做通了村民工作。几个月后,他调任林业厅厅长。
武平试点的成功说服了当时的省长卢展工。2003年4月,福建成为第一个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2003年9月,中央出台9号文件,改革有了政策保证。
福建林改的思路已非常明确——与以往的山林承包经营不同,改革直接触及林业产权及其衍生权利,即山林的所有权、经营的自主权、林木和林地的处置权(包括采伐流转)。
2003年,在洪田村,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换成了绿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村民的“变法”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护。
2004年4月,在江西,担任林业厅厅长的第二天,刘礼祖就赶到国家林业局,征求上级对江西林业的意见。一个司长跟他讲了两个案例,江西农民徐京发,造林3万多亩却无钱治病,郁郁而终;另一个就是福建林改。
刘礼祖回到江西后,组织厅里干部及各地林业局长,到闽北考察。回到江西后,他找到省委书记孟建柱:“我有重要的事汇报,你提到的‘绿色银行’可以办了。”2001年,孟建柱到江西后,认为江西最大优势在生态环境,提出要办“绿色银行”。
孟建柱问:什么办法?刘礼祖说:改革。孟建柱觉得有道理,“可以跟福建学。”
林改涉及上千万农民,上亿亩山林,以及林业系统的吃饭问题,刘礼祖坦言如坐“火山口”,“林改不成功,就是一场灾难。”刘礼祖认为,林改的关键在于干部,所以要“抓领导”。
在宣传发动阶段,乡村干部几乎一致反对。“可以说,90%的干部不愿意分,90%的老百姓欢迎分。”江西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严成说。
林业厅的55个督导组和3个暗访组不定时地在全省各个角落出没,督办单抄报给市委书记;有的还会抄报给省委书记。严成介绍说,抚州有几个县还发红头文件,没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党政一把手“不提拔,不进城,不交流,不重用”。
一开始,武宁县林业局局长张卫红反对林改,“这简直是革林业部门的命。”
林改前,武宁县林业部门靠收费和独家经营权从农民手中赚了1640万元,林业部门2000多工人,包括张卫红本人在内的352个行政事业人员完全由这些收入来供养。“一直是自收自支,没有纳入政府财政。”在江西省,这样的比例曾高达80%。
这个财力困难的中部省份,艰难地进行了一场“自费”改革,省财政已经为改革转移支付了10.3亿元,其中每年每个村补贴1万元,每个乡补贴10万元,但基层觉得杯水车薪。
比如,自2004年起,林改花了长水村六七万元,村里负债14万多元,林改中村民的工资还拖欠着。武宁县财政为林改埋单高达6758万元,而2004年,该县财政收入只有1.6亿元,仍属于“吃饭财政”。
“认识到位了,没钱也会变有钱,认识不到位,再有钱也会说没钱,”孟建柱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少盖几座大楼,天塌不下来。宁可我们的日子紧点,也要解决老百姓的事。”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