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姜洁)记者近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国资委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工作和推进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指导中央企业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按照国资委的部署,2006年4月至12月,中央企业集中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产权交易环节,对2005年以来的1198项产权转让项目进行了自查,涉及转让金额618.6亿元。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自查自纠也取得了进展。企业通过自查,找出了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采取措施,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各单位结合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已结案76件,涉案金额1800万元,涉案人员106人,刑事处理66人,给予纪律处分28人。
在工作过程中,国资委还努力从各方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