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岩、通讯员胡贵玉、实习生成书玲)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的市县都要建立廉租房制度,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现廉租房应保尽保。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会上,副省长李春明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了“十一五”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
据悉,截至去年底,我省地级以上城市均已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累计筹集资金2.17亿元,解决了3.1万户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全省经济适用住房竣工总面积1193万平方米,解决了近13万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会议认为,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应保障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15.4874万户,而目前保障的户数仅占应保数的五分之一。因此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确保“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到1400万平方米,累计改善17.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来源:荆楚在线-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