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语丝等网站相继披露了中国工程院今年4月发的一个内部通报,通报称,中科大研究生陈晓军抄袭他人论文,并均署了其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范维澄的名字,范维澄未及时纠正。中国工程院为此对范维澄全院通报批评。
昨天,中国工程院院办相关负责人证实了此事。
范维澄不仅是工程院院士,还拥有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科技部973火灾项目首席科学家等多个头衔。陈晓军是范维澄在中科大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在职研究生。
工程院内部通报称,陈晓军在2004和2005年发表的3篇论文,明显抄袭了日籍专家的论文,已构成剽窃。陈晓军是前述三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论文中也有其导师范维澄的署名。
通报说,范维澄对于陈晓军的行为未及时纠正,并且在受到剽窃质疑后,他未撤回论文或取消自己的署名。“范维澄院士在学术道德和学风方面疏于自律,对"论文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报还说,范维澄在3月26日已写了“我对陈晓军等论文事件的反思与检讨”。
昨天,中国工程院院办易主任表示这是工程院内部的一个通报。记者9日致电范维澄院士,他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记者柳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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