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河北人韩卫东冒充北京市建委的工作人员,以给人低价购买“奖励房”为由,诈骗9名被害人共计23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韩卫东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12月至去年6月间,韩卫东拿着建委工作证、纪检委的名片,自称是市建委稽查大队队长,主要负责南城施工工地的安全督察。
以此身份,他带被害人黎先生等人到丰台区紫芳园三区工地看房。韩卫东对事主说,这个小区有市建委奖励给有功人员的房子,当时小区商品房的售价是每平米8000元左右,但“奖励房”每平方米只需3000元。此外,韩卫东还拿着“2006年奖励房通知单、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文批办单、房屋结构图”等文件,深信不疑的事主们纷纷将几万元的“过户费”、“公证费”交给了韩卫东。
去年7月,贪心的韩卫东又以“打点有关领导”、“家属生病”为由,多次向黎先生等事主索要现金。这些离谱的请求让事主们发现了破绽,经过核实,事主们发现建委稽查大队根本没有韩卫东这个人,于是一起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警察从韩卫东身上起获了市建委工作证、安全监察证及名片。经核实,所有这些证件均是伪造。且韩卫东给受害人看的《2006年奖励房通知单》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文批办单》复印件等,经过核实,也均是伪造。同时,市建委证明,他们从未举办过对个人“奖励住宅一套”的活动。
在证据面前,韩卫东依旧否认犯罪事实,他在法庭上辩解自己确实有低价房源,是事主等不了才造成这个结果。但他的辩解法院没有采信。(记者裴晓兰)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