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莎)“您报销吗?不报销的话最好就别要发票了,不要的话我们可以送您一桶饮料。”这是季女士每次在北京学院路某餐厅用餐后都能听到的一句话。每次索要发票时,服务员不是说发票刚用完,就是说要赠送一罐可乐或矿泉水。
如一再坚持要发票,餐厅服务员的脸色就会很难看。不少消费者都有过类似“礼品代替发票、不要发票免零头”的经历,其中以中低档饭店居多。
据了解,自在餐饮业推行有奖发票以来,北京市以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为依托,有效堵塞了税务征管漏洞,提高了税收收入,这种“以票控税、以票查税、以票管税”的办法在税收管理中行之有效。
就餐饮业中的个体工商户而言,地税局通过考核饭店的生产经营等各方面情况,对其核定一个固定税额,餐厅每月按这个固定税额交税,同时依据该定额领购相应的有奖定额发票。在饭店经营过程中,地税局可依据有奖定额发票的使用情况和定额情况按照上下20%的幅度调整该饭店的定额。可以说,经营者就是在这个弹性空间里寻求最大利润。
对此,北京市工商局拟定了《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从7月10日~7月16日开始上网征集市民意见。合同规定,用餐消费者在付款时有权要求酒店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有权拒绝付款。此外还有“自带酒水”须协商解决,餐厅临时换包间要付赔偿金等规定。
北京地税12366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餐厅必须如实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如果当时不能提供发票,应当给消费者邮寄。如果遇到商家不能提供发票的情况,消费者有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