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7月15日电(记者王勉)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组织部和监察厅日前联合下发《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严管领导干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将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这一规定要求: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本人或者通过亲友、身边工作人员采取向有关部门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干预和插手正常的招投标活动;不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实行或者变相实行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不准明示或者暗示项目业主单位规避招标或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范围及程序招标;不准指定评标专家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制定倾向性标书等方式干预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或者与投标人串通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不准要求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准要求项目业主单位购买、使用指定的材料、设备等;不准要求项目中标单位违反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改变中标项目内容或者对合同价款设置支付障碍。
此规定明确,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领导干部,要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