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提高教职工编制标准,预计两个月内报批
一个标准班只有3.4名教师,达不到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教学质量怎么保证?昨日,记者了解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在进行编制修订工作,预计新标准两个月内形成后报批。
目前广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为教职工与学生比1:14.5,国家标准则为1:12.5。按50人每班计算,广东每班可配3.4名教师,按国家标准则每班可配4名教师。这一问题引起了民盟广东省委会的注意,在今年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省民盟在“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省标"不应低于"国标"”的提案中写道:教师超时超量工作,工作压力大,影响学校教学质量,“以广州市为例,学校普遍反映教师不足”。
对该建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深表赞同。据悉,该办从2006年起,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到广州、深圳、韶关、梅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在调研基础上草拟了修订方案。拟从教职工与学生比、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配备、附加编制等多方面对现行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工作目前正处于数据上报阶段,修订后的标准有望在未来两月内报批。如“新省标”获得通过,将在全省实施。(记者王雷、通讯员刘国贤、实习生黄伟)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