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长年刘一) 山西洪洞苏堡的阴建红在尧都区怡协汽修园经营一处“亮晶晶汽车美容店”,自己的小儿子初中今年刚毕业,便在自家的店里帮忙干些零碎活。不料,7月15日,尧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四中队的工作人员以其小儿子“未满十六周岁,系非法雇佣童工”进行罚处。
阴建红在给记者的电话中十分委屈,儿子在自己的店里干活怎么就成了“雇佣童工”,汽车用的洗车机、抛光机、吸尘器等设备扣走,并要处于3000元的罚款。
16日上午,记者来到该汽车美容店,阴建红的妻子给记者介绍了昨天下午尧都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过程:当时他们正在洗车,过来两个自称是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询问用工情况后,说他们店里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问题。他给解释说未满16岁的孩子是自己的儿子,初三毕业了没事在店里帮忙。
“执法人员”说,自己的儿子也不行。当下就叫来了七八个人把设备强行抬走了,告诉他们到队里接受处罚。
她很无奈的说,我们两口都在这里做买卖,三个孩子放假了都在这,不让他们呆在这里去哪里?
在四海通洗车店,该店主14岁的儿子放暑假没事也在店内帮忙,也是被扣走了设备。店主比较幸运的是拖关系找熟人把设备要了回来,未遭遇罚款。
他向记者反映,这些执法人员不穿制服不出示任何证件,就知道罚钱。
在采访中记者巧遇该四中队的张姓工作人员,问及昨天在汽修园执法的情况,他说:“我们只负责扣设备,怎么罚怎么放是领导的事,我们管不了”。他说他今天不是一个人来,还有两个人去那边检查去了。记者随同一起来到另外两个人所在执法的现场,两人正在为该店存在三名童工问题做笔录。经介绍一个姓段一个姓李,该两人没有携带任何证件,同时指证张姓人员也没证件。该张姓工作人员解释说,队长有证但今天单位有事没有来。
一洗车户老板气愤地说,他们没有执法证,也没有执法权,执的哪门子法?
记者离开汽修园时,阴建红刚接受完处理回来,他告诉记者:“人家让在队里交了200元钱,说有人把票送到他店里了。”
记者再次返回,看到盖有临汾市尧都区劳动力中心市场印章的行政性收费票据上,赫然写的收费项目是两人的临时用工介绍服务费190元,和两份劳动合同的鉴证费共10元。
新闻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