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河南林州交警大队某中队队长伙同申某等5人于今年5月份在山西壶关县以95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座无手续的铁矿,因无炸药使得工厂无法生产,于是就出现了由交警中队长亲自“押车”护送3吨非法炸药前往山西的这一幕。目前山西方面已同河南林州警方取得联系,请求协作调查爆炸物来源。 |
事发地点 警车开道,而且是交警中队长亲自“押车”护送,一辆装有近3吨非法炸药的厢式货车,趁夜深人静由河南往山西运送。如此周密的安排和行动本想万无一失,没料到还是被警方识破。长治警方经过多日的周密侦查,终于将7月5日这起特大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五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案情调查清楚。7月15日,长治警方与河南林州警方取得联系,请求协作调查爆炸物来源,深挖爆炸物地下黑工厂。
大峡谷内 凌晨查获炸药车 7月4日深夜,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警车和一辆厢式货车一前一后,沿进入太行大峡谷的林荫公路,由河南驶入山西境内。
7月5日凌晨时分,两辆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先后进入壶关县桥上乡路段。后面的厢式货车行驶到壶关交警土圪堆辖区路段时,被正在该路段例行检查的民警发现。
正当民警将车拦下准备询问并检查时,车上下来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他一边佯装与交警搭讪,一边趁夜色逃跑。民警检查中发现,车上装有大量袋装炸药!由于情况重大,民警立即将货车上的人员全部控制。这时又有两名形迹可疑的人从前面返回来打探后面情况,民警当即对两名可疑人也进行了控制。
警车护送 炸药送往黑矿山 经审讯和调查,涉案的5名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已查清:申某、邓某、刘某、李某、刘某某等五人全部为河南林州人,其中李某为林州市交警大队某中队队长,刘某为林州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刘某某为林州市保险公司副经理(在逃)。
据警方提供的情况:申某等五名涉案嫌疑人共同投资,于今年5月份在壶关县石坡乡沙驼岭,以95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座无手续的铁矿,经过清理巷道等先期工作后准备开工生产。由于没有炸药,五人便商议找关系购买火工产品。6月下旬,申某通过修车时认识的修车部杨某(在逃),预先支付3万元货款后,非法购买到近3吨自制炸药。7月4日晚9时左右,申某和刘某等人开着厢式货车,在林州市姚村外环路指定地点,将2931公斤自制炸药装车后,由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豫E0283的五菱之光面包警车在前面开道,刘某驾驶厢式货车随后,送往壶关沙驼岭铁矿。
乘胜追击 深挖炸药黑源头 由于该案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数量巨大,并且,该案又涉及到国家公务人员及公安民警,因此引起了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将该案一查到底,长治市公安局局长安占功于7月12日作出批示,要求参战干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并派长治市局治安支队专人赶赴壶关,协助做好调查爆炸物品来源和案件的后续审理工作。
根据长治市公安局安占功局长的安排部署,目前壶关公安局已对在逃人员刘有生、杨志平通过网上追逃方式进行追捕。与此同时向河南省林州警方通报案情,请求协助调查非法爆炸物品的来源地,以尽快把非法爆炸物品地下黑工厂挖出来。(记者连永宁) (来源: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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