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马莉莎)近日,放火烧自己老母、幼女的洪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29日零时许,洪某泼洒汽油点火烧自己的母亲和年仅3岁的幼女,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母亲郭某还心有余悸:“儿子拿着汽油瓶进房间,并将汽油朝我泼过来,我弯下腰抱起孙女时,他就用打火机点燃汽油,我身上着火了,小孙女也被烧着了。”幸亏洪某父亲抢救及时,才未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洪某称,当晚他喝完酒骑摩托车回家,途经村边小路时,被路边堆放的沙子摔倒,心情坏极了,一路骂骂咧咧回到家。到家后他让父亲叫沙堆主人把沙堆放好,没想到父亲却说那事用不着他管。洪某一听更为恼火,便对父亲破口大骂。“当时喝醉了,之后的事我就不记得了。”
据调查,洪某常喝酒,不喝时与家人及村邻相处得不错,而喝酒后的洪某会发酒疯。尽管洪某的残忍行为让家人痛心不已,但其家属仍向检察机关提出,希望能对洪某从轻处理。
据悉,洪某一家四代八口人主要靠洪某开土方车的收入维持生活。洪某行凶伤人,家中还增添两名伤者,家庭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检察官积极呼吁有关单位尽可能给本案涉案家庭提供帮助。
7月12日,经翔安区卫生局沟通,洪某家属领取到红十字会的申请救助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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