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7日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就“提高职工工资收入问题”在线交流时指出,劳动保障部已采取四方面措施切实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第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06年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9个省区市连续两年进行了调整,是调整范围最广、调整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颁布实施了小时工资最低标准,同时各地还加大了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最低工资标准得到了较好地落实。
第二,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协调配合,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地区,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范围在逐步扩大。
第三,建立和完善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发挥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作用。目前,全国除极个别省份外,已全部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也在全国中心城市稳步实施。
第四,积极指导各地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去年劳动社会保障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有关通知,目前全国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实施意见,调整实施了本地区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
邱小平说,工资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为企业发展作出了贡献,按照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就有可能增加工资。但目前的着力点是提高一般竞争性的行业,也就是非垄断行业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