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没钱,便纠集他人一起盗打彩票。7月10日,涉案被告人小刘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2月11日,在火锅店打工的小刘损坏了店里的楼梯栏杆,店主要求其赔偿。小刘应允下来,可手头又没有那么多钱。
一番冥思苦想后,他决定到以前打工的彩票销售点盗打彩票,希望可以通过彩票中奖得来的钱赔偿损失。他约同事大刘和自己一起去,并许诺如果彩票中奖,可以花300元钱帮大刘买一个新的“小灵通”。
小刘和大刘来到彩票销售点,撬门进入房间,大刘负责望风,小刘盗打了价值1.9万余元的彩票,得手后二人逃离现场。几天后,小刘发现盗打的彩票没有一张中奖,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他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为小刘、大刘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且前者有自首情节。据此,法院对大刘免予刑事处罚,对小刘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