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交警大队入住这两幢家属楼已有三年 |
建筑公司原来的门卫姚春在金台交警大队的执法大厅内擀面做饭 |
巨债之困 宝鸡金台交警大队住宅楼工程欠款调查
核心提示
3年前,宝鸡市公安局金台交警大队连建两座住宅楼,预算资金上千万元,除了交警们集资部分外,原计划由交警大队“补贴”数百万元,但因国家政策改变,这笔“补贴”未能兑现。于是,建筑公司建成房后便拿不到300多万的尾款。3年过去了,新房已经入住,欠债的人仍然无钱还债,讨债的人还在无奈地追讨,这一切犹如闯进了一个怪异的“困局”。
交警大队里的“常住户”
吃力地,慢腾腾地,71岁的姚春老汉把面案搬到了床上,他准备擀一些面条做中午饭。这个时候,是2007年6月19日中午11时50分,他的同伴,56岁的李忠民和80岁的岳琮坐在床上,沉默地等待着他们的午饭。
三张床铺的尽头是一个正在烧水的炉子,锅里升起的蒸汽飘到了炉子边一个立着的招贴板上,飘到了100多名交警的照片上——照片是贴在招贴板上的。
窗外下着大雨,室内祥和安静。下班的交警和办事的群众从姚春的“厨房”前走来走去,一个又一个。住在大厅里的这三个人今天在不在,或者在做什么,在他们眼里,已是司空见惯的“风景”。
这里是宝鸡市公安局金台交警大队的执法大厅;那个招贴板,是交警大队的“警风监督栏”,贴着所有民警的照片,方便办事群众;这三名“住户”的身份很“特别”:他们是宝鸡秦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分公司)的两名员工和一名家属。李忠民和姚春是公司原来的门卫,岳琮是金陵分公司总经理岳连科的父亲。
从去年3月8日住到这里,除了过春节,三人已经住一年多了,目的是“协助公司讨回交警大队所欠债务”。
由于“驻扎”时间的延长,从一开始的气愤激动到如今的规律起居,三人越来越平和,越来越安静;而这幢办公楼里的交警们也从一开始的惊诧抵触过渡到了如今的熟视无睹,“我们只是觉得无奈,没有办法,我们不能干涉他们”。
维持这种彼此无奈关系的关键,是一笔在双方眼里并不存在过多争议的债权债务:2002年,金陵分公司承建了金台交警大队的两幢家属楼,双方合同约定,在2004年4月28日工程结束后,金台交警大队要将工程尾款382万元分5笔在未来的两年内付清。但是,2004年4月28日后,因资金紧张,金台交警大队并没有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债就这样欠下了。
从那以后,围绕这笔债务,金陵分公司踏上了向金台交警大队讨债的漫长道路,上到总经理、下到干活的农民工,公司全员数百人先后参与过这场讨债行动。
两本“讨债日记”
其实三年多来,讨债收获甚微,金陵分公司只是间断性地讨到四五十万元。而账面上,因为加入了“利息”和“违约金”的缘故,欠款金额由382万元变成了394万元。
面对这个越来越艰难的现实,岳建国有些无奈,有些失落。
作为金陵分公司的副总经理,岳建国是总经理岳连科的得力助手,两人都是宝鸡岳家坡村人,因此,从讨债之日起,他便受岳连科信任重托,全面负责清欠工作。如今的他虽然历经三年的讨债生活,但却不太愿意讲述其中的艰难:“这些话都说累了,说了又有什么用?”
但他却是个细心人,在三年的讨债过程中,记下了两本“讨债日记”。
这两本用信笺纸订成的日记里,详细记录了他每天讨债的“工作情况”,写得十分仔细。在日记的扉页上,他写道:“字字记的是历史,句句说的是实情”,“酝酿了三百六十五天,琢磨了三百六十五天,推敲了三百六十五回,锤炼了三百六十五遍”。
“动了用日记记录的念头,是因为实在艰难得没地方诉说,再说,我们的这个讨债过程也是一个企业的心酸历史,要记录下来!我每天去要钱,各个部门去要,见到了很多领导,和很多人打交道,都值得记下来……”
据总经理岳连科说,三年来,他们先后为这笔债找过宝鸡市公安交警支队、宝鸡市公安局、宝鸡市政法委、宝鸡市委、市政府、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委纠风办、陕西省政法委、陕西省政府信访局等单位,也有很多领导做过批示,“但钱还是要不回来”。
在岳建国的讨债日记里,记录了一段又一段毫无进展的讨债过程,只是时间地点内容不同而已。比如,2005年11月1日,“下午我去金台交警大队,杜队说有点消息了,但是欠电力局油费10万元,经费很紧张,还是没办法……”11月2日,“今天我们去了市公安局信访室,回答我们只接待公安堆积案件的处理,对经济纠纷,直接去法院告就行了……”
在讨债过程中,很多部门看过他们的合同和协议后,纷纷建议启用法律手段,把金台交警大队告到法院。岳建国说,他们何尝没有想过这个办法。
“我们咨询过宝鸡一些有经验的律师,他们看完合同书和还款协议书后,认为这是没有多少争议的债权债务关系,官司一打就赢,关键是可能赢得的只是一纸判决书,最终要拿到钱,必须回到执行层面,交警大队现在的问题不是不认账,而是账面上没钱,难道法院能把交警大队关了?”说到这个无奈的“怪圈”,岳建国只是摇头。
从瓦工到老总再到“闲人”
接金台交警大队这个工程,对于今年已经50岁的岳连科来说,是“一生最失误的决定”。
5年前,做了半辈子建筑的他已经是岳家坡村的“首富”,担任金陵分公司的总经理,带着一二百号人干活,意气风发。当时宝鸡房地产业正在逐步兴旺,岳连科曾给自己的公司设计过未来,“打造在宝鸡有信誉有品牌影响的优质建筑公司”。
岳连科年轻的时候,只是一名小瓦工,给别人打工,后来慢慢地带着几个村里的人出去包些小工程自己干,走上了创业的路。从小工头到大工头,再到成立规范的建筑公司当总经理,“从零开始”到越来越顺当,岳连科一度荷包鼓胀信心百倍,他成了村里人和亲戚朋友学习和羡慕的榜样。
也正是因为兴旺和自信,才促使他做出了垫资200万元去竞标金台交警大队两幢7层住宅楼工程的决心,他当时感觉“这是一个难得的大工程”。
2002年,金台交警大队准备给大队民警建家属楼,经过民警的先期集资,大队从地产商手里买到8亩地,位置就在大队办公楼附近的联盟小区。经过预算,集资资金不够,大队便想出了让承建方先期垫资的“办法”。
于是,大队领导到一些工地上考察工程质量时,便和一些建筑公司提到了“只要能保证质量,谁家垫资,可优先考虑”。当时岳连科的公司在另外一个工地上的工程快收尾了,考虑到自己的经济实力,他便决定主动和交警大队谈这个项目。经过双方磋商,岳连科公司拿出200万元垫进工程后立即开工,协议约定交房后分期还清包括垫资款在内的工程尾款。
一切似乎都在按计划进行,谁也未料此后会风变云动。
岳连科后来反思,当时为什么敢做出那么“傻”的垫资决策,主要是因为对交警队这样一个国家执法单位的“信任”。“我当时想,交警队是有保障的,他们当时的收入多好啊,和这样的单位打交道,放心,从企业利益出发,垫资是为了包到工程,有工程做我们就能赚钱,所以就义无返顾掏自己腰包垫钱。”
三年过去了,这个反思几乎每天岳连科都要“过一遍”,因为他现在“有的是时间”,他成了一个“闲人”。
2004年,工程竣工后,因为300多万元被拖欠,他开不出一百多名农民工的工资,也没有资金实力去再承接任何一个建筑工程。“那300多万刚好是我公司的周转资金,也是我这一辈子奋斗的全部成果。”
6月18日上午,岳连科带着记者冒雨“参观”了他堆放在三处的“固定资产”:在中北学院的地下室内,800多平米的仓库里堆满了各种小型建筑用具和建筑材料;地面上的凉棚仓库里,200多平米的地方堆着木工材料和钢构材料;岳家坡村委会旁边的露天院子里,摆放着搅拌机等大型建筑器具,由于长时间不用,部分已经生锈,院子内杂草丛生,雨中看来,更显萧瑟。“再淋下去恐怕是用不成了,这三处堆放的东西折合价值100多万元,三年了,没有动一下,看到它们,你说我怎能不伤心……”岳连科自称性格乐观,但三年来,面对此状,他也只会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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