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18日公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明确,新资源食品是指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属性的食品原料,将原来针对食品产品的管理转变为管理食品原料或成分。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将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据悉,卫生部将按照新办法对已审批的340种新资源食品进行清理。
新资源食品的范围包括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等4种具体类别。
新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产品首次上市前应当报卫生部审核批准,并将原审批具体食品产品改为审批食品原料或成分,取消了批准证书,将审批新资源食品的形式改为以名单形式向社会公告,与公告名单实质等同的新资源食品产品不必再行申请。
同时,新办法简化了新资源食品的审批程序,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所有检测报告,而是根据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审情况补充相应资料,既保证了评审的科学性,也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测。
新办法要求,新资源食品标签需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签的标准,新资源食品名称及内容要与卫生部公告内容一致;禁止宣传或暗示产品的疗效及保健作用,以区别于药品和保健食品。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