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是安徽省检察机关干警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的日子。考试前夜,潜山县检察院警务区仍然灯火通明,在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的指挥下,该院民行、反贪、反渎等部门10余名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办案。三天内,该院即查办了三起城建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在审查该县医药公司申请抗诉的一起民行案件时,一份协议书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时任该公司经理的杨某在协议书中个人签字确认公司欠外地一公司货款20余万元。但经检察人员核实,该公司财务人员对此毫不知情。获此线索后,办案人员立即展开初查。7月5日夜里,杨某涉嫌挪用公款的事实被证实。办案人员乘势而进,进一步查实了杨某在任职期间,利用公司基建、转让土地之机收受贿赂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就这样,自以为涉罪行为早已石沉大海的杨某,在几经周折被调任外县药监局局长仅二十来天后,便被潜山县检察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据办案人员介绍,根据群众举报,该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举行前三天的时间里,还加班立案查办了该县汽运公司经理李某涉嫌收受贿赂10余万元、挪用公款20余万元案,开发商韩某涉嫌行贿、挪用公款30余万元案,并依法对李某和韩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自6月下旬以来,该院以办案检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共立查城建领域商业贿赂案10件11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4人。(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