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全国统一的官员选任考试制度
作者: 张鸣
现在我们可以组织全国统一的高考,却不能组织全国统一的官员考试,实在没有道理。
正治意见
遏制腐败,在目前条件下,比较可行的途径,是建立和完善官员的选任考试制度,实行公务员入门到升迁的全程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定期考试,让科举部分地回来。
科举在近代中国的命运很是曲折,先是被当作阻碍进步的旧制度罪魁遭废除,而后以文官考试的名义复活,却因战乱和军阀割据,未能落到实处。新中国成立后,科举变相地在高考制度上面借尸还魂。到今天,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有科举之名,而无科举之实,而公务员选拔以及升迁的考试,却是各地自行组织,仅仅是干部选任制度的补充形式。
大家都知道,官员选任制度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过去看起来还行之有效的组织考察、群众推荐、上会定板的干部选任方式,今天已经变成一把手说,组织部长记的“一把手说了算选任式”。在很多地方,“动干部”本身就是“一把手腐败”的一种形式,而且构成了进一步腐败的源头。买来的官,将本求利,把做官当成一种畸形的风险投资,何所不为?即便一把手清廉,用人不要钱,一个人说了算,也难免主观色彩。严峻的现实是,几乎没有任何制度和机制,可以使得这种选任方式与卖官鬻爵划清界线。
在这样一种人事选任制度下,反腐败的力度越大,腐败的力度也就越大,涉案的金额只能越来越大,涉案人员越来越多。道理很简单,这种反腐,实际上只是加大了做官这种“风险投资”的风险,驱使买官的人,快作案,作大案。
因此,遏制腐败,在目前条件下,比较可行的途径,是建立和完善官员的选任考试制度,实行公务员入门到升迁的全程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定期考试,让科举部分地回来。科举制度,从官员选拔考试的角度,本来是个行之有效的创新,但是这个制度在推行过程中,把教育体系与之捆绑,使学校的教育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因此窒息了学校教育面向社会发展的生机,导致教育培养不出人才,在近代的转型时期,尤其显示出这种捆绑的弊端。但是,所谓的改革,实际上只需要将选官和教育制度相剥离,科举制度还是应该保留的。事实上,民国时期,有识之士一直在做着重建文官考试制度的努力,孙中山先生设计的五院制政府,把考试权独立出来,就是这种尝试的突出体现。事实上,民国时期也进行过全国统一的县长考试,只是由于条件所限,才没有坚持推行下去。
当年民国时期存在的社会和制度障碍,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完全有条件实行全国统一的官员选任考试制度,将目前各地分别实行的公务员考试,统一为全国考试,限定名额,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只要考试合格,便获得公务员资格,然后循资上升;但是各县的主要官员,仍要经过全国统一选拔考试,考试合格,经中央组织部门面试考察,统一派任。浙江大学罗小朋教授曾经对笔者表达过县长由中央政府派任的看法,当时笔者即表示,统一派任需经过统一考试,不能由某个机关拍脑袋。现在我们可以组织全国统一的高考,却不能组织全国统一的官员考试,实在没有道理。
实行官员统一选任制度的关键,在于制度本身的严肃性,因此,必须建立相关法律。拿古代科举和现在高考的劲头来办,严禁考试弊案,保障公平公正,迅速确立这种官员选任制度在人民群众中的信心。如是,无论考取的官员自身,还是老百姓,都对官员更有信任感,其合法性程度会因之大大提高。
当然,任何制度都不免有弊端,考试制度也不例外,它势必会将某些有真才实学却不擅长考试的人淘汰出局。但是,就目前而言,考试取官,毕竟是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在没有找到更适当方式之前,“科举”还不能全丢。假如我们实行的是地方自治和县长直选,那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