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财物被他人抢走,为弥补损失,竟抢劫别人财物。7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龙被黑龙江省宾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今年3月5日上午,宾县英杰村农民李龙在宾州镇客运站附近被他人抢走随身携带的300元现金和手机一部。
报案后,心生怨恨的李龙想到身上的钱和手机都没了,既然别人能抢自己,自己也能去抢别人。于是,他开始寻找目标。当日下午4时,李龙发现一名单身女子,便尾随其后,伺机上前将其摔倒,抢走该女子1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该女子被抢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发现被害人陈述的嫌疑人体貌特征与上午来报案的李龙极为相似,遂展开侦查,确认抢劫该女子者系李龙。7月8日,公安人员在李龙家里将其抓获。(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