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8日讯记者朱磊为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就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出部署。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通知指出,各地要在今年7月底前全面部署实施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并初步摸清本地区零就业家庭数量,到今年年底基本消除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其中,有条件的地区要力争全部消除,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年底前要大部分消除,并力争在2008年上半年全部消除。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一人稳定就业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在一定期限后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
通知强调,要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失业调控。各地要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指导,尽量避免裁减家庭成员中已经有失业人员的职工,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失业,从源头上控制零就业家庭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