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南通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民。该公司涉嫌在2006年5月至今年3月间生产假冒“上龙”等注册商标的产品用于出口,非法经营额逾百万元。
该公司主要从事香料、蜡质精细日化的生产,曾于2000年因假冒注册商标被行政处罚,但该公司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006年5月,该公司应浙江商人舒某要求,根据其提供的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上龙”牌复方酮康唑样品以及外包装等,生产了大量假冒的“上龙”牌复方酮康唑用于出口。经鉴定,该公司生产的复方酮康唑不符合国家相关的药品生产标准。与此同时,该公司根据一印度商人提供的样品和订单,假冒某商标,大量生产假冒该品牌的唇膏用于出口。经初步查明,该公司还涉嫌假冒多个知名品牌化妆品的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