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
铁路伤亡高限赔额增11万
此外新增包裹损失赔偿10人以上死亡事故报国务院人员伤亡可协商赔偿
本报讯(记者白冰)《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而1979年发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1994年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同时废止。
新条例·找不同
伤亡最高限额增11万元
新条例: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找不同:按照1994年的规定,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新增包裹损失赔偿规定
新条例:事故造成铁路运输企业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找不同:1994年的规定中,并没有对事故造成铁路运输企业承运的货物、包裹损失的赔偿规定。
新条例·调查
10人以上死亡事故报国务院
“条例”还明确细化了事故处理流程,明确指出,一般较大事故应立即上报铁路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于10人以上死亡、客运列车脱轨2列以上中断繁忙线路24小时以上的事故,应立即报告国务院。
一般事故调查期限不得超过10日,特大事故调查期限为60日,有关部门应自事故调查组工作结束之日起15日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制作事故认定书,作为事故赔偿及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新条例·赔偿
人员伤亡可协商赔偿
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条例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事故造成其他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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