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资市场。
赵 力摄
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机关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统一的要求,扎实开展2007年“红盾护农”的第一战役“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截至6月底,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万件,受理农资投诉1.1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监管关口前移——
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准入
抓住农资经营主体,监管才能抓住要害。今年,全国各级工商部门对农资商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对所有生产经营农资商品主体进行彻底排查和清理,分类造册,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使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强化农资商品源头监管,指导经营者建立农资质量档案、进货台账和索证备案制度,拒绝来路不明、假冒伪劣的商品进入农村消费市场。
广东省工商局组织对全省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状况进行摸查,列出质量较差商品名单,实施分类监管、定向监测。对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责令其整改,在抽检合格后,进行备案,加贴监管标识,才能重新进入市场。山东省工商部门与进入辖区的农资生产企业、总经销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规定凡是农资商品进入辖区,都要向辖区工商部门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等资料,主动报检。工商部门对该批次商品进行集中抽检,经检验合格的,加贴备案标记,准予进入辖区销售。
监管重心下移——
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
严打假劣农资,是“红盾护农”的主要职责。为了切实做到农资打假定岗、定员、定责,有效净化农资市场,各地工商部门突出了一个“严”字,将监管重心下移,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不留死角。同时结合“网格化”监管方式,由基层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农资经营者进行监管,对其经营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与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做到心中有数、规范有据、管理得法、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切实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在吉林、湖北、安徽、宁夏等地,突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信誉差和坑农案件屡发的重点市场,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重点商品,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举报检查和突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拉网式的检查,严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等违法行为。
青海、重庆等地工商部门结合落实网格(片区)监管责任制,采取“盯牢”、“堵死”战术,提高了对B级(警示企业)、C级(失信企业)的巡查频率,对假劣农资可能进出市场的渠道进行了封堵,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黑龙江、福建等地工商局建立联手打假制度,保护信誉好、质量优的农资企业的利益。通过与企业联手合作,开展打假护农行动,提高了打假效能。
建立长效机制——
“六个方面”为农民办实事
针对当前假劣农资问题依然存在、坑农害农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工商部门将在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从六个方面着力推进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切实做到农资打假行动到位、维权网点延伸到位、日常监管到位、把关到位、宣传到位、帮扶到位、协调到位,真真切切为农民办实事,为农民营造一个放心的农资市场环境,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层级监管责任制及属地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河北省工商局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工商局市场监管预警指挥中心,实现了网上指挥。全省通过预警共查处假劣农资案件1200起,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继续实行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农资商品退市制、重要农资商品备案制、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等制度,确保入市农资商品质量。广东省工商局制定了《广东省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度》,明确规定经流通环节抽检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农资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强制备案,加贴备案标识,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完善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福建工商部门为从根本上改变对农资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办法,采取问卷或座谈的形式征求农民意见,由农民来评价农资经营单位的信用度。这使农民从弱势群体变为监督主体,大大增强了经营者的自律,促进了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建立完善农民消费投诉维权网络,畅通农民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行乡、村级12315投诉站建设工作,依托村委会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构建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乡政府和村委会,农民群众参加的“三位一体”的维权网络发展,使农民投诉不出村、维权不出庄,拓宽、畅通了农民群众的举报投诉渠道。
积极推行“红盾护农”信息员制度,减少农资监管“死角”和“盲区”。江西吉安市工商局全面推行了农资信息联络员制度,从221个乡镇行政组织内聘请了1278名农村村民作为联络员,及时了解掌握各农资经销商仓储仓库的所在位置及仓储物品,有效切断假劣农资的存储源头,使假劣农资无处藏身。
加强农资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协会自律作用。河南、湖北、大连等地,采取工商部门监管与行业自律双管齐下的办法,实现了对良性农资经营企业的远距离监管,降低了工商监管执法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