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版权局正在构建网络反盗版监管平台,数字化版权保护技术研发正在进行,这将大大提升网络版权执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本报记者 朱 磊
“网络版权保护已经成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2007国际版权论坛上如是说。
信息时代,互联网的方便快捷在带给人们越来越多惊喜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数字版权保护问题也让权利人伤透了脑筋。
近几年来,国内的网络维权行动可谓风起云涌。而从世界范围来看,网络侵权盗版问题也成为了一个国际性难题。
如何规范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传播行为,传统的版权保护模式怎样应对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冲击?一系列问题成为了出席7月18日举行的2007国际版权论坛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法律应积极主动应对技术的发展
在谈到目前网络版权保护所面临的挑战时,熊选国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伴随着这种新兴的信息传播方式的普及,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案件尤其是网络版权案件持续快速增长,案件类型呈现出多样化,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趋复杂。
比如,网络版权案件有关行为定性、责任认定、赔偿计算以及管辖确定等,始终是这些年来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和司法实务工作中的难点。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虽然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国务院也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但是在纷繁芜杂的社会生活和不断发展变化的网络技术面前,如何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准确、合理地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如何做到既妥善解决纠纷又不影响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始终是人民法院需要面对的课题之一。
“法律应积极主动应对技术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表示,版权法律制度供给的充盈程度能否顺应新时代发展的需求,已成为每个国家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
刘春田认为,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对于“向公众传播”概念的界定缺失,从而留下了许多问题。“这一概念富有内涵且极富弹性,在极强的包容性下凸显适用边界上的模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极大地提升信息网络的交互性,同时也将不断降低"向公众传播"这一概念界定的门槛。而这种模糊很大程度上将影响到网站对于权利、侵权的认识,也会对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刘春田说,每一种新的传播技术的产生,都会将原来的平衡打破,需要用法律手段重新调整各方面的关系,直到产生新的利益平衡。印刷复制技术、录音录像技术、无线电通讯技术都对版权贸易和版权制度产生过冲击。同样,网络空间是人类活动的一个新的领域,也存在着人际关系和调整人际关系的规则。在一个混乱、无序的虚拟空间中,是很难有效地发展版权相关产业。“立法者应当承担自己的责任,消除模糊,不断完善,优化资源配置、保护民族创新精神和能力、保障科技文化进步及其产权有序流转,促进版权相关产业的不断进步,提高国家竞争力。”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本届论坛召开前,6月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正式在我国生效。
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
据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这两个条约最主要的是规定了包括网络传播权在内的向公众传播权(两个新条约也由此被称为“互联网条约”)。此外,两个新条约还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出租权、数字环境下的复制权、技术保护措施、权利管理信息、表演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以及数字环境下对权利的限制、有效执法的义务等作出了规定。
阎晓宏表示,条约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存在重大冲突。不过,条约规定的一些内容涉及我国著作权法律的修改,对此要积极慎重地认真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相关工作。
企业自身要增强反盗版意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迈克尔·凯普林格尔指出,对于权利人来说,数字形式的知识产权极易遭受非法使用。侵权的程度,尤其是版权作品,已经上升到挑战版权产业持续性的高度。
“版权产业的深入持续发展需要不断解决网络环境和新技术对版权制度带来的问题,也需要企业增强版权法律意识,构建适合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官陈一丹如是说。该公司去年曾配合司法机关成功查处了一起网络游戏盗版案件。
据陈一丹介绍,2005年3月,腾讯首款自主研发,投资3千万,耗时3年的网游软件———《QQ幻想》面市。但没过多久,网络上就出现了一个团伙,针对《QQ幻想》网络游戏软件,采用反编译的手段,非法编写《QQ幻想助理》外挂软件在一家网站上公开发布并开始收费。至案发时,该犯罪团伙已经非法获利人民币30余万元。在腾讯公司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立案侦查,并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最终,法院对《QQ幻想》游戏非法外挂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某以非法经营罪获刑1年6个月,其他4名同案犯也分别受到了处罚。
这是国内首例针对网络游戏外挂的刑事判决。陈一丹评价说,这一判决“对腾讯以及国内的版权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回顾腾讯的发展历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版权意识的强化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落实,更离不开整个国家版权法治环境的改善,其中包括版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执法和司法力度的加强。”陈一丹深有感触地说。
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认为,面对海量的盗版作品,权利人除了寻求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以外,还可以尝试社会保护。
何为社会保护?童之磊解释说,我们的权利人从作家到作曲家,从音乐人到电影人,这是一个成千上万的群体。而要真正形成有效地反盗版机制,就要把所有的权利人联合在一起,通过专业的方式和专业的机构,用专业的流程进行保护,也就是用社会的力量进行反盗版。
童之磊自己是中国反盗版委员会秘书长和中国在线反盗版委员会秘书长。据他介绍,反盗版联盟目前拥有一批律师和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士,两年来,已经办理了不少版权侵权案件。
“迄今为止我们所有的案件都是100%的胜诉,这是非常难得的。”童之磊自豪地说。
构建反盗版监管平台
此次论坛上,还传递出一些令人振奋的消息。
据国家版权局局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透露,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继续会同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深入开展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大力规范市场秩序,为互联网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与此同时,如何充分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手段强化版权保护,也被列入了政府部门的考虑范畴。此外,国家版权局还将深入开展各类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加强对企业版权保护工作的分类指导,支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版权示范企业。
一系列举措彰显出我国政府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重视。正如柳斌杰所说,“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产品和内容的创新,而这种创新必须有完善的版权制度作保障。只有妥善处理好传统作品在网络环境下的授权使用关系,才能实现互联网与任何传统出版、音乐、影视产业的协调发展”。
*背景链接*
2007国际版权论坛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举办。这是双方合作举办的第二届论坛。2006年9月5日,“2006国际版权论坛”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BIBF)期间隆重召开。论坛的主题为“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与创新”,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中国举办的首次大型国际版权论坛。来自国内外两百多名版权界代表出席了会议。在论坛成功举办后,双方达成协议,本论坛将每年举办一次,通过论坛广泛探讨版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热点问题。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互联网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除国内代表外,会议还邀请了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国家的互联网产业界、版权学术界的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