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额为何变为零
广东60万职工收到“养老保险对账单”,贴身信息看个分明
本报记者 马汉青
“收到寄给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就像当年首次收到税单一样惊喜!”从今年7月起,广东的中央、省属单位无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职工,陆续收到省社保局寄来的对账单,某省属单位的陈小姐高兴地说,清清楚楚的参保情况,让她对未来保障更有信心。但对账单上不少专业信息,陈小姐看得不大明白。
应重点核对哪些信息?
专家说,核对对账单,要特别注意的是“月缴费工资”。这是参保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的计算基数,亦即参保人的应税工资、薪金。就这次发放的2005年度、2006年度对账单而言,其上下限按原规定,最高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封顶,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则以60%为缴费基数。专家提醒: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同时缴费,个别单位可能为节约成本,按最低标准而不是按员工的实际应税工资、薪金参保,这是不合规定的。
对账单中,“个人账户”属于个人对养老的一种积累。有市民发现,个人账户金额2006年7月之前都有单位划拨部分,此后却没有了,金额记为0,为什么?专家说,这是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从2006年7月起,原来划入个人账户的由单位缴费的3个百分点不再划入。这部分虽然不再划入,但参保人将来计发养老金时,通过社会统筹部分的所得比例也将提高,因而对待遇影响不大。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金额还有利息,这个利息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
有参保人问:自己上世纪80年代就参加工作,但从对账单看,直到90年代后才有参保记录,之前的怎么办?专家表示,广东1994年1月起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并开始建立个人缴费账户,对此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体现在对账单的“视同缴费年限”上。
能否看出将来待遇?
公众最关注的是,从对账单上能否预计将来退休时的待遇?
专家说,养老保险的待遇计算并不神秘。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新退休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金,主要分两块: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这意味着,参保人缴费越多、参保时间越长,将来的待遇就越高。因此,对账单中的“月缴费工资”、缴费时间长短、“个人账户总额”等,值得重点关注。就具体待遇而言,据测算,以一个“标准人”(以职工平均工资为平均缴费水平,缴费满35年),退休时拿到的退休金为其在职工资的59.2%,亦即假定若干年后职工平均工资涨到了1万元/月,则这个“标准人”每月可领到近6000元退休金。专家说,这只是一种理论测算,参保人具体情况不同,将来的职工平均工资也难以预计,因此现在很难具体算出待遇,但这正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退休金能随经济发展“水涨船高”。
没收到对账单怎么办?
据记者了解,这次省社保局陆续向已经确认单位地址的60多万参保人直接寄送对账单,一些单位由于没有确认地址,会造成参保人收不到的情况。为此,有关专家提醒,用人单位要及时向省社保局确认地址,同时,从明年开始,该对账单将直接寄发至职工本人居住地,相关信息也正在收集中。
如果确实没有收到,又想了解个人参保信息,怎么办?有关专家表示,最方便的办法,是登录到www.gdsi.gov.cn,按提示进行查询。
一些退休人员问,为什么他们收不到对账单?有关专家表示,个人账户对账单是针对在职参保职工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时,会有一份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单,今后也计划寄送给其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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