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胡浩波发现,自己的文章上了2003年的高考语文试卷,但是他既没有得到通知,也没有被署名。为此,胡浩波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000元。今天上午,这起本市首例因高考试卷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在海淀法院开庭。
上午,央视记者、39岁的胡浩波以原告身份亲自出席了庭审。一开庭,胡浩波临时向法庭申请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教育部考试中心就他系2003年高考试题上所引用文章的作者这一事实,在媒体上公开进行说明。但由于依照规定,当事人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应该在证据交换阶段提出,因此胡浩波的这项诉讼请求被合议庭驳回。
胡浩波称,教育部考试中心在2003年高考全国卷语文考卷的现代文阅读第二大题中,引用了他在1996年应《中国科技画报》创刊号约稿的文章——《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胡浩波表示,出于对试卷保密性的考虑,他并不苛求考试中心能事先通知他,但是他认为,起码应该事后告知他一声。
“我们是在执行国家公务。”针对胡浩波的起诉,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解释称,“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对于这种解释,胡浩波代理律师却指出,对方代理人故意忽略了该条规定的后半句:“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于署名和出处的问题,考试中心的代理人表示“这种要求并不现实”,因为高考所有的字句都是引用来的,包括一个小小的选择题,甚至填空题。因此不可能做到每一个引用都注明出处和作者。另外,该代理人还指出,这种注明作者和出处的行为,还会带有一种潜在的倾向性,以至于给考生或者专门研究试卷的人造成某种“暗示”。“而我们本身就不提倡应试教育。”
胡浩波却表示,在查阅了近几年的高考试卷后,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历年来高考试题所引用的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注明了署名和出处,但所有的科技文、说明文却都没有享受到这种待遇。“或者说这是不是对这类文章的一种歧视呢?”(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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