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3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举行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报告会上指出,对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中国法律一直是明确禁止的。
为了保障劳动者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权利的实现,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强迫劳动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新华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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